外籍男由愛生恨不甘分手 散佈女友私密照遭法辦

1名36歲印尼籍女子在臺工作多年,指稱遭35歲的印尼籍前男友,於5月份起多次在臉書通訊軟體上散佈私密照,並威脅複合。(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1名36歲印尼籍女子在臺工作多年,指稱遭35歲的印尼籍前男友,於5月份起多次在臉書通訊軟體上散佈私密照,並威脅複合。(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全案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送辦。(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今年6月10日,1名36歲印尼籍女子在臺工作多年,指稱遭35歲的印尼籍前男友,於5月份起多次在臉書通訊軟體上散佈私密照,並威脅複合,不從將持續散佈私密照,且多次尾隨跟蹤,被害女心生畏懼即報警;全案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送辦。

警方獲報後,除聯繫移民署宜蘭專勤隊協助外,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在臺灣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在13日下午3時時,會同移民署宜蘭專勤隊,前往涉案男子工作處執行搜索,並查扣行動電話1支。

警方同時依跟蹤騷擾防治法送達告誡書予行爲人,全案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送辦。警方呼籲民衆從事感情交往應保持理性,切勿拍攝私密影像,避免日後分手發生惡意散佈或流傳等遺憾情事。

移民署呼籲,在臺外來人士若遇到此類情形,可致電 1990或向全國各地專勤隊或服務站洽詢;移民署指出,跟騷法本月實施,對加害人約制及被害人保護不分國籍,移民署將加強向外來人口宣導,安心保障在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