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縣市不幫雲林燒垃圾 問題大
雲林縣府工務處及水利處自2018年起使用再生粒料於重大工程的道路、防汛道路底層回填材料,比例約50%。(雲林縣政府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縣委外焚燒垃圾1公噸必須運回1.8公噸底渣,已運用7.5公噸於公共工程,環保局爲把關縣內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將推行拌合廠認可制度,環保局長鄭育麟表示,底渣去化目前不是問題,問題是外縣市不願幫忙燒垃圾。
環保局指出,「焚化再生粒料」是垃圾經焚化變成底渣再製成的產品,雲縣運用焚化再生粒料於公共工程中的回填材料最多,共7.5萬公噸,約佔總使用量的76%。
環保局表示,爲把關縣內焚化再生粒料品質,環保局對回運的焚化再生粒料進行抽測,至今檢測45點,各項重金屬、戴奧辛皆符合法規標準。
雲林縣自2018年起使用再生粒料於重大工程道路、防汛道路底層回填材料,摻合比例約50%,工務處表示,使用再生粒料的道路工程都會預留觀測井,交環保局長期監測。
爲把關縣內拌合廠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品質,環保局今年下半年將推行拌合廠認可制度,邀請工程單位主管及相關領域專家擔任委員。
鄭育麟表示,各縣市公共工程都有使用焚化再生粒料,雲林縣委託外縣市焚化垃圾的底渣,在外縣市制成再生粒料,有時他縣市急用也會「調貨」,去化完全不是問題,最大問題是外縣市不願意幫燒垃圾,允許量愈來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