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暴下的“胖貓之死”,沒有贏家
就在昨天,在網上引爆輿論的“胖貓”事件,迎來了最後一次反轉。
4月11日,一位名爲“胖貓”的21歲男子與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未遂,投江輕生。
經歷了一個多月的輿論發酵、反轉、造謠、網暴……重慶警方最終通報了事件詳情,公開了“胖貓”和譚某戀愛過程的諸多細節。
警方認定,“胖貓”與譚某存在真實的戀愛關係,譚某並未以戀愛爲名騙取“胖貓”財物,不構成欺騙犯罪。
“胖貓”事件定分止爭,然而,帶給我們的反思也許纔剛剛開始。
圍繞“胖貓”的悲劇,網上出現了大量被扭曲的事實、被誤導的輿論、被煽動的情緒、被引爆的流量。
有人在輿論操控中帶頭衝鋒,有人在吃瓜過程中遭遇私信辱罵、開盒威脅。
或許,在這個真相難尋的流量世界,我們每個人既是被操控的槍子,也是會遭受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下一個熱搜上的名字是誰?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能做到的,也只有在這個錯綜複雜的網絡世界中,拼命保護好自己。
今天,2024年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發佈會在北京舉行,發佈的數據觸目驚心。
全國機關在2023年的淨網專項行動中,偵辦網絡謠言事件4800餘起,查處造謠人員6300餘名,查處網絡事件110起,禁言違規賬號500餘個……
然而,實際網絡上的造謠網暴事件,只會比這些更多。
熱搜上層出不窮的各類網暴、人肉搜索事件,迫使網友們在惡劣的網絡環境中,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地保護自己。
例如,加入互聯網“momo大軍”,就是網友自我保護的手段之一。
他們統一使用着粉色恐龍頭像,網絡暱稱統一叫“momo”,千人一面地輾轉於微博、抖音、豆瓣、小紅書等社交平臺。
momo,是他們給自己加上的互聯網保護色。
momo的起源,是微信在授權註冊其他社交平臺賬號時,系統默認的頭像和暱稱。
隨着越來越多的“momo”相繼出現,他們憑藉數量優勢成功戴上了相同的假面,成功隱匿在了互聯網的浪潮中。
除了momo,人們還使用微信原創IP家族的其他角色如健身達人“歡樂馬”“神經蛙”“阿綠popo”“阿白KIKI”“紅包豬”等作爲自己的“虛擬形象”。
這麼做的目的很簡單,他們希望能夠在互聯網上自然大膽發言,並最大化地淡化上網痕跡。
縱觀互聯網的發展,會發現這種匿名的用戶機制,在早些年也同樣受到追捧。
在國內互聯網發展的初期,匿名上網曾是主流,許多人在論壇一泡一整天,享受着跟陌生人“互懟”“拍磚”的暢快。
在這種熱火朝天的氛圍下,涌現了許多紅極一時的網絡作家,更有追星網友在娛樂八卦板塊做起了超級女聲的幕後推手,堪比如今娛樂圈的“帶節奏”和“打榜”。
曾經那個暢所欲言的互聯網稱得上一道奇觀,讓許多人至今仍在懷念。似乎只要穿上匿名的網絡馬甲,就能充分享受互聯網的開放和自由,和別人共享信息的快樂。
十幾年前的網友因相同的愛好和“匿名”的誘惑走到一起,他們追求着極致的自我表達。
然而,如今的網友自發形成“momo大軍”,卻不再只是單純追求自由表達,而是更多地考慮隱私保護——
希望用集體的匿名偏移網暴的焦點,以犧牲個性來躲避不必要的麻煩。
選擇噤聲,成爲無足輕重的momo,不僅是流行所驅,更多時候是無奈之舉。
從2017年6月開始,我國推行了網絡實名制,網民必須在註冊用戶後完成後臺的實名認證。去年8月,網信辦又要求網絡平臺必須展示用戶的IP歸屬地。
而如今微博開始要求網絡大V實名認證,讓不少知名大V、網紅紛紛註銷賬號跑路,以防信息泄露,或是被人肉搜索。
實名制的網絡政策逐漸加壓,對普通人而言,帶來了更多隱私暴露的壓力。
成爲momo的好處就體現了出來,那就是“防搜”。不少網友把名字換成“momo”時,他們瞬間的感受是,“鬆了一口氣”。
人們早已厭倦了使用軟件時被迫點擊“同意”的不平等條款,也厭煩了在大數據的算法下,平臺肆無忌憚地進行着“熟人推薦”——
不僅查看你的通訊錄爲你推薦同學、朋友、親戚、同事,還會查看好友的通訊錄,最大限度地給人們推薦“可能認識的人”。
大數據的熟人機制,最直接的傷害就是讓無數人產生了“社會性死亡瞬間”。
深夜emo時發的“傷痛文學”推薦給了前男友;自己在商場參加活動時的辣舞視頻在老家的親戚羣裡傳開;吐槽工作和老闆的變聲視頻推給了自己的重要客戶……
但更危險的是,很多社交軟件利用“熟人推薦”的機制,讓網友被迫成爲平臺商業價值轉換的一環,卻全然不顧網友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泄露至各處。
還有一些網友之所以選擇加入“momo大軍”,背後還有更爲隱秘的心理因素。
在如今多元化的社媒環境中,人們使用的平臺多種多樣,也相應讓人“扮演”着不同的人格,在衆多平臺中一鍵切換身份。
就像網絡上那句知名的梗:微信唯唯諾諾,微博重拳出擊。
這種在多個社交媒體平臺搖擺、擁有衆多身份的現象,在戈夫曼的日常生活表演理論中早有解釋。
他把一個人面向社會的行爲表現,定義爲“兩副面孔”,即一個經由精心設計和策劃後呈現出的“前臺”形象,和一個不受身份拘束,更加真實、自由的“後臺”形象。
這在網絡平臺上同樣適用。如微信、QQ等熟人爲主的社交平臺屬於“前臺”,人們會用心經營自己的形象,豐富朋友圈、裝扮QQ空間來贏得熟人社會的更多認可;
而在抖音、微博、小紅書、豆瓣這類以陌生人社交爲主的平臺,由於人們利用虛擬身份社交,不受年齡、地域、職業的束縛,不再迎合別人的期待,在這種不受社交禮儀拘束的世界裡暢所欲言。
但歸根結底,人們越來越注重網絡上的隱私,就是爲了避免個人信息的串聯,給自己帶來未知的風險。
如今隨着網絡考古、人肉搜索等壓力,不少人都希望自己的衝浪足跡被洗去。
浩浩蕩蕩的“粉色小恐龍”,就是讓自己的辨認度降到最低,獲得最大限度的安全感,保留一隅放飛自我淨土,和一顆想要自由的心。
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網絡流量的狂歡中,匿名的機制讓普通人更好地保護了自己的安全。
但同樣是匿名,也成了互聯網造謠、網暴的主要原因之一。
正如在“胖貓”事件中,有人隱匿在各種馬甲下,爲了獲得公衆的注意力,無所不用其極地煽風、造謠。
爲了讓普通的事件更有“亮點”,他們添油加醋地讓案件更有“料”,編造了很多博人眼球的細節。
爲了讓公衆的討論更有火藥味,他們用大小號“左右互搏”,請來各種水軍引導網友的對立,從爆炸的流量中攫取利益。
在他們的操控下,普通網友就成了罵戰、攻擊、網暴下的犧牲品。
在各類“反轉”的事件中,我們已經看過太多人爲操縱的“劇本”,識破過太多編排的謠言。
前不久,網紅精心編造了“秦朗巴黎丟暑假作業”的擺拍謠言,讓人們再一次意識到互聯網的虛假。
然而,隨着AI技術的發展,造謠成本進一步降低,如今的每個人都可能成爲被造謠、被網暴的“當事人”。
3月份,平遙縣公安局發現一條標題駭人的新聞:“平遙古城明清街一女子與男友吃東西時,用竹籤扎小孩臉,後小孩被‘120’擡走,生死未卜”。
該“新聞”還有大量現場的“視頻截圖”,很多人的面孔出現在新聞中,經警方調查發現涉案人員利用AI技術編造了這條虛假新聞。
就連明星等公衆人物,也逃不過被造謠、誹謗。
今年2月,某網購平臺主頁出現了一條“某著名女星命運多舛、含恨離世”的短視頻,吸引網友點開購物主頁,爲店鋪引流無數。
上海警方調查後,發現該視頻內容完全子虛烏有,當事人藉助AI視頻編造虛假新聞,只是爲了給自己經營的土特產店鋪賺取流量。
明星去世的謠言,在這樣的傳播中,往往變得越來越”邪乎“,著名影星成龍、劉德華、劉曉慶等甚至每隔一段時間都深受其害。
利用AI編造謠言,早就成了互聯網上經久不衰的一門生意。
就在上週,上海警方破獲一個水軍團夥,他們藉助AI批量製造不實帖文,有組織的編造傳播“兒童走失”相關謠言。
他們控制了114個網絡賬號,發佈涉小女孩走失帖文268篇,僅6天非法獲益4萬餘元。
而這背後,由12名涉嫌犯罪成員共同實施,每一次發佈的謠言,依舊能利用人們的同情心騙到不少人。
除了編造文案、生成短視頻,還有人使用“一鍵脫衣”給陌生人編造黃謠,將照片上人物的衣物去除後,在網上惡意傳播,稱有人拍攝裸照。
被“一鍵脫衣”造謠的人,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以惡意的眼光審視和意淫,名譽被損毀、工作受影響,迎來“社會性死亡”,簡直是一場無妄之災。
他們利用互聯網的匿名性,心安理得地當起了互聯網的“法外狂徒”,就像網絡禿鷲一樣,用他人的痛苦,來瘋狂滿足自己的貪婪和猥瑣。
這種現象,與美國心理學家菲利浦·津巴爾多的“匿名制服”理論相似,即網絡空間的虛擬性給每個發言的個體穿上了一件“網絡制服”,使個體進入”去個性化“和”去責任化“的狀態。
在匿名之下,有人獲得了快樂和自由,有人滋生了惡意,隱身在人羣中肆意攻擊、破壞。
《烏合之衆》則更加狠厲地批判了這種羣體的盲目現象:
“個人一旦成爲羣體的一員,他所作所爲就不會再承擔責任,這時每個人都會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約束的一面。羣體追求和相信的從來不是什麼真相和理性,而是盲從、殘忍、偏執和狂熱,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
當網絡成爲了一個道德和責任的真空,一切言論都不再被“標識”,人們只去強調權利而淡化責任,就會滋生很多不負責任的言辭——
炮製謠言、人身攻擊,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隱私,讓網絡助長着文化的畸形和社會的病態。
所以,在如今這個病態的網絡環境下,我們還能好好“上網”嗎?
大數據的窮追不捨、平臺爲安全限制的“言論自由”,讓這個賽博世界逐漸失去着最基本的表達慾望;
同時,網絡暴力的“惡”在羣體中快速傳染,擊鼓傳花式地形成一場場惡性循環……
但網絡暴力無限循環下去,終歸有一天,它會變成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有可能壓在任何人的身上。
也許只有在這個惡意越來越多的網絡世界,多一些寬容、少一些戾氣,網絡環境纔會越來越好。
點個「在看」,我們不該忘記的是,暴力會傳染,但善良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