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籲共諜案應「公開審判」 北院首開庭將討論

王炳忠等人因共諜案遭到起訴,臺北地方法院開庭,王炳忠呼籲應「公開審判以昭公信」。(圖/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人因共諜案,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首度開庭,王炳忠呼籲全案應「公開審判」,臺北地方法院也表示,按法院組織法,事涉國安機密案件審理皆採不公開,此案是否破例,將進行討論,但尚未做出裁定前,還是採不公開審理

針對王炳忠等人涉犯《國安法》,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首度開庭,根據法院組織法「「訴訟辯論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以不開方式進行調查程序,但未來是否公開審理以及王炳忠等人是否解除限制出境部分,都將進行討論。

一大早法院外就有數名支持者到場聲援「公開審判、以昭公信。」王炳忠也強調,臺北地檢署從頭都尾都在對他們羅織罪名,說他們是「共諜」,但整件案子都沒有所謂的諜報可言,也與國家機密毫無關係,根本是在打壓人民、打壓新黨從事正常的兩岸交流,因此必須「公開審判」,才能讓人信服

王炳忠及其父親王進步等共4人,上個月被以違反《國家安全法》中「發展共諜組織罪」起訴。檢方追查,大陸學生周泓旭接受大陸「國臺辦黨政局」與「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等官員指示,利用王炳忠等人組成「星火秘密小組」,在臺發展共諜組織。而王炳忠等人利用「燎原新聞網」、「心中華兒女學會」、「臺大中華復興社」等社團爲掩護,藉由舉辦活動、營隊、設立網站等方式,建立接觸管道,發展共諜組織。

組織內還訂下獎金制度,只要確認加入臉書粉絲好友,就能領取獎金3千元;若是互動交流,每兩週至少交談1次、持續2個月以上,就能領取獎金5千元。另外在合適的機會下,相識見面,並建立感情,就能領取獎金1萬元;甚至單獨見面聊天私約談心,探討時局意見,傾聽生活、心理等情況,就能領取獎金5萬元。

至於資金來源,則由國臺辦從2015年起提供數百萬元資金,王炳忠父子利用向神明請示的方式,到大陸地區領取現金夾帶闖關回臺。而後再交由王炳忠父親王進步擔任理事長的「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負責洗錢。這些資金除了資助「燎原新聞網」在臺北市萬華區購屋成立辦公室,並每個月支付4萬6千元房貸,還支付網路寫手、作帳手等人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