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買警察制服不違法 但「這麼做」恐遭罰1.5萬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發現,警察制服、警械等都可以在網路購買,甚至還有顏色設計與世界最大色情網站「Pornhub」雷同的「Police」字樣貼片。(劉彥宜攝)

網路購物方便,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發現,就連警察制服、警械等都可以在網路購買,恐遭有心人士利用,甚至還有販售顏色設計與世界最大色情網站「Pornhub」雷同的「Police」字樣貼片。警局迴應,將針對個案瞭解情況,且警察制服雖單純販售、持有並不違法,但若打扮成警察,將觸犯《刑法》最高處1.5萬元罰金。

應曉薇指出,網路上賣有警察用品,如警察制服600元、刑警背心800元及勤務用辣椒水160元等。若一般民衆購買恐有觸法疑慮,甚至遭有心力人士執行勤務。

她痛批,更有警察執勤時在背心貼上「Police」情趣貼片,但顏色設計與世界最大色情網站「Pornhub」雷同,在網路上販售只要70元。調皮警察成害羣之馬,讓臺北市變成慾望城市,十分離譜。

警察局行政科長王進卿回覆,民衆未經許可販賣警械如警棍等管制用品,將依照「警械使用條例」沒入,並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而辣椒水並非管制物品,和防狼噴霧相像,若含有瓦斯物體纔會被列入警械規格。

他說明,警察制服不屬於警械範圍,單純販售持有不違法,但若打扮成警察將構成《刑法》公然冒用公務人員的服飾、徽章或官銜,最高處1.5萬元罰金,若假扮行使職權,則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局督察室股長陳立祺則說,對於使用「Police」徽章將針對個案瞭解狀況,也會要求警察同仁在服裝上一定要依規定穿着。

刑大副大隊長郭建成補充,非管制性警用服裝配備取得容易,民衆可按照現場態樣,客觀辨認是否爲警察執勤職務,有疑慮也可撥打110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