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戰略淡定」看待美對臺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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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總統宣佈同意出售價值80億美元的F-16V戰機臺灣,他並認爲「臺灣會很負責任的使用」。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耿爽兩度在記者會中表示反對,認爲美國對臺軍售「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堅決反對」。他們都強調,中方「必將作出強烈迴應,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將由美方承擔」。

美國爲了實現自身戰略戰術利益,必須對外軍售;臺灣爲了維持軍隊運作與足夠的防衛能力,必須對外軍購,而美國幾乎是臺灣唯一軍購來源;大陸爲堅持主權完整、實現國家統一目標,必須反對美國對臺軍售。美中三邊權力架構下,形成美國必然對臺軍售、臺灣必然採購美國武器、中國大陸必然反對的三方立場

自1978年美中建交以來,美中臺三方對軍購問題的立場就一直是這樣,極少變動。面對此一結構,北京行禮如儀表態反對,不過兩岸關係好就降低反對力度,兩岸關係差則提高反對力度。

眼前蔡政府兩岸政策接近崩盤,中美關係又處於最惡劣狀態,合理推論,中國大陸將針對F-16V戰機案做出最強硬的反應。蔡政府國安團隊應備妥所有可能制裁方案的預案,並做好風險控管備案,才能儘量降低損害。大陸反對美國軍售臺灣的工具有限,近年往往以懲罰美國軍火公司爲手段,但成效有限,最後總是不了了之。

美國對臺軍售可大致分爲長期政策與暫行政策。美國通常不會將美國自己部署中第一線的武器出售給臺灣,除非已經漸漸落伍或過時。例如,美方在7月分出售給我國總值22億美元的M1A2坦克,是美國自己部署在第一線的武器,現在仍是「地表最強戰車」,但戰略功能已經降低,纔會出售給臺灣,大陸雖表示抗議力道並不很強。

暫行政策則是針對特殊或突發情況。例如,1958年金門炮戰,美國艾森豪總統下令出售響尾蛇飛彈給臺灣。當時該型飛彈還是美國自己都尚未部署的新武器。衡諸近年美國白宮國會「反中」聲浪高漲,普遍同情臺灣。如果此一趨勢不變,有朝一日,國會會通過要求行政部門出售臺灣F-35B5戰機的法案修正案,並非不可想像。

美國對臺軍售有時非常僵硬,有時又十分彈性。冷戰時期臺灣要採購F-4幽靈式戰機,美國說不賣就不賣。柯林頓政府時期,美國對臺軍售又相當彈性,竟然可以對我國出售最先進的AIM-120C中程空對空飛彈,但彈頭卻暫時存放在關島,直到過幾年大陸也有類似飛彈後纔將彈頭交付我國。

屬於攻擊性防衛性武器,是美國對臺軍售極爲重要的考量。在後冷戰時期,臺灣申請購買F-18或F-15戰機,美國都不予考慮,主要原因就是他們都是攻擊性武器。事實上,在這次美國決定出售我國66架F-16V之前,美方已經爲臺灣現有的140多架F-16A/B進行升級的工作。因此,這次出售我國的66架F-16V不過比已經升級的140架F-16A/B更強一點。

F-16V無論在導航儀器電戰設備、武器系統、引擎推力、作戰半徑,都比改進過的F-16A/B爲強,但基本上還是被定位爲防衛性武器。F-16V的引進主要在補臺灣防空需求,並補足維修日益困難的法國幻象-2000戰機。1992年我國空軍仍在使用老舊不堪的F-104戰機,媒體譏諷爲「飛行棺材」或「寡婦製造者」,後來美國才以出售我國150架F-16A/B戰機,空軍飛官死亡率才因而降低。

即使臺灣引進F-16V戰機,也不可能與大陸日新月異、數量龐大的戰機相比。兩岸軍力失衡也不會因F-16V的引進而有什麼重大改變。既然如此,北京倒不如維持「戰略淡定」。

臺灣大選在即,選後兩岸關係可能回到和平發展正軌,北京應無必要過度反應,亂了自己更重要的既定議程,臺灣也應該接受川普的善意建議,堅持防禦性軍事戰略方針,以負責任態度運用這批新戰機。中國大陸也應以爭取戰略機遇期,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爲首要考量,做出恰如其分的迴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