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遺囑 張國煒告長兄等5人背信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產之爭仍未落幕,四子張國煒昨委託律師到北檢提起刑事背信及民事聲請改派適格遺囑執行人之訴。記者蔣永佑/攝影
張榮發八年前過世,原遺囑將遺產全留給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引發大房不滿,提出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歷經八年官司訴訟,最高法院上月最終判決確認遺囑效力後,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遺產。
律師林文鵬指出,張榮發所立遺囑的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因此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向臺北地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
林文鵬說,張榮發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班集團總裁,這份遺囑經過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認定,四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均明知,張榮發遺囑是將所創辦的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四位遺囑執行人本應協助張國煒順利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卻無視張榮發遺囑,違背身爲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
四人夥同張國華製作二○一六年三月廿四日遺囑執行人會議紀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的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迄今。
林文鵬說,四位遺囑執行人不但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張榮發遺囑,更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不適任張榮發遺囑的遺囑執行人職務,一併向臺北地院聲請解任四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地院另行改定適格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