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記點嚴苛、檢舉氾濫 民怨炸鍋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民代痛批,新制真的太嚴苛,民怨沸騰。(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1年累積12點需吊扣駕照2個月,已引發民怨及職業駕駛反彈;臺中市交通裁決所統計至12月5日,臺中市滿12點者已達203件;新北市7月至11月的每月平均檢舉交通違規案,比上半年增加4.8萬件。民代痛批,新制真的太嚴苛,應該要有彈性。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後,民怨沸騰,不少民衆PO網抱怨檢舉達人猖獗,中市1名店家抱怨停在店門口卸貨就被人連續舉發,1個月收到20多張紅單,憂心駕照被扣,等於2個月不用工作。

臺中市議員曾朝榮說,有民衆反應,過去10多年都將車子停在住家騎樓,近來卻屢遭檢舉,1個禮拜就收3張罰單,若不影響行人或交通安全的臨時停車等,應以勸導優先。

臺中區監理站指出,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規定,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臺中市交通局表示,統計至12月5日,記滿12點共有203人。

臺中區監理站指出,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得向各監理所(站)申請自費600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但1年內以1次爲限。目前申請自費講習有163人,已完成145人。

新北市今年1月至6月民衆檢舉交通違規共受理83萬1640件,平均每月13萬8606件;7月至11月,共受理93萬7006件,平均每月18萬7401件,比上半年每月平均數增加4萬8795件。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表示,最近接到許多民衆抱怨,主要是新制將嚴重超速從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改爲40公里,除罰鍰、記3點外,還要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參加講習,直接影響營業駕駛人生計。

張錦豪說,處罰可以,但應合理,現在普遍車輛性能都很好,駕駛人一不小心就超速40公里,屬於嚴重超速,直接扣牌真的過於嚴苛,應該更有彈性。

臺中市今年1到10月交通裁罰金額破27億元,臺中市長盧秀燕指出,因過度鼓勵檢舉浮現負效應,中央11月行文各縣市,有意開放檢舉違規案可先勸導再開罰,待中央定調統一執行標準後,臺中會配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