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不直接發2000元現金 行政院堅持三倍券理由曝光

▲行政院蘇貞昌政委唐鳳2日說明三倍券使用方式。(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婕妤臺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2日率政委唐鳳及內閣團隊召開記者會宣佈,7月15日即將正式上路的振興券正式定名「三倍券」,爲刺激消費,由政府出錢,讓民衆「用一千元可以買到一本三千元的現金券」。

政院官員說明,振興券透過讓人民花費一千、政府幫你換成三千,以及今年年底前一定要消費完的方式,達到真正刺激消費的目的,再透過業者加碼,讓消費市場上有超過一千億的活水流通效益最大化

政院官員表示,「振興三倍券」是讓你的一千元變成三千元,把一千元變成三倍,比起現金有很可能被民衆收到以後先儲蓄。「三倍券」的經濟效益大的多,不是嘉惠自己,也會嘉惠其他人,社會大家彼此嘉惠,纔有乘數效果,刺激經濟早日恢復。

外界質疑爲何不發消費券,政院官員指出,消費券刺激經濟效果差,馬政府時代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提到,「評估消費券發放考量加碼效果後之替代效果,約67.41%,未考量加碼效果高達76.06%,即民衆將消費券用於原日常支出約72.07%。顯示民衆不會因爲有消費券購買較貴或較多商品,加碼消費效果未顯現。」

當時的報告中也指出,消費券政策對當年度經濟成長率貢獻約0.28至0.43個百分點,未及原先預期的提升0.66個百分點,消費券之發放替代效果偏高,又消費券未能多次流通,乘數效果有限,致對經濟成長之貢獻未如預期。

至於爲何不直接發現金2000元的考量,主要是有錢人拿到現金可以存起來,幫助不到商家,讓振興的效益大打折扣,政府的預算也無法用在刀口上。但民衆出1000,政府幫忙變成3000的三倍券,而且限制年底前一定要花完,店家一定收得到3000,就可以真正刺激消費,而不是變成存款

政院官員強調,政府是用特別預算來振興經濟,若直接發兩千元,不像振興券可以發揮放大三倍的效果,爲了達到刺激內需的最大效益,發放「振興三倍券」才能讓疫情中受影響的店家受惠最多。

不過,有民衆質疑發現金,行政費不是比三倍券省?政院官員解答,比起馬英九時代消費券行政費,共花了18億,這次引進數位領券,政府預計只會花大約9億元行政費,用信用卡跟其他多元支付的民衆人越多,行政成本越省。即使是發現金,也會有衍生的手續費人事費等行政支出。

政院官員強調,振興三倍券是讓民衆的一千變三千,甚至透過業者加碼優惠,變成四千或五千,讓消費市場上有超過一千億的活水流通,效益最大化,所以希望鼓勵民衆儘量加碼消費,買更多東西,讓因疫情影響的零售餐飲商圈等都能受惠,政府就能回饋給民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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