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助理保住農保...竹縣議員找妻當人頭 害她被判刑

新竹縣議員張益生爲讓戴姓公費助理繼續保有農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不因擔任議員助理喪失資格,於是找來妻子闕女向新竹縣議會申報公費助理,再將每月2萬5000元薪水轉給戴男。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縣議員張益生爲讓戴姓公費助理繼續保有農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不因擔任議員助理遭退保,於是找來妻子闕女向新竹縣議會申報公費助理,再將每月2萬5000元薪水轉給戴男。闕女與戴男2人均被新竹地院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張益生部分則另行審理。

法官調查,張益生(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部分另行審結)於2020年4月起,聘僱戴男爲議員助理,但議員助理需參加勞保,而有農保者不得再參加其他社會保險。

爲了保住戴男農保資格,張益生找來妻子闕女擔任人頭助理,並於2020年4月27日向新竹縣議會申報聘僱,事後闕女再將每月2萬5000元公費助理補助費,轉給有實際執行助理職務的戴男,或由闕女轉帳至張益生帳戶,再由張益生以現金或匯款,作爲支付戴男實際從事議員助理薪資。

法官認爲,闕女爲同案被告張益生配偶,基於使被告戴男保有農保資格動機,明知闕女未實際從事公費助理工作,仍與張益生共同向新竹縣議會申報議員公費助理不實事項,足生損害於新竹縣議會管理覈銷正確性,最終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闕女與戴男有期徒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