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善盡論文督導責任 蔣偉寧遭科技部停權1年

▲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因涉入論文假審風波下臺,科技部6日表示,經3次學術倫理審議會審議後,認定蔣偉寧並無自我抄襲,但對於與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教授陳震武共同發表的著作,蔣偉寧未善盡督導責任,因此處以停權1年。

科技部指出,科技部在2014年7月,接獲香港中文大學教授於如岡檢舉,指蔣偉寧與陳震武共同發表的2篇論文涉及自我抄襲。

科技部說明,在召開3次學術倫理審議會議審議後,科技部認定,陳震武發表的論文自我抄襲屬實,且涉及研究計劃違反學術倫理問題,因此處以停權(不得以研究計劃申請經費)10年,並追回3件計劃的研究主持費。

科技部說,經查證,蔣偉寧並無自我抄襲事實,但對於與陳震武共同發表的著作,未善盡督導責任,處以停權1年。

科技部強調,會就相關事件進行檢討,並修訂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另依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對於違反學術倫理的處分結果,都會函知當事人及其任職機構,並要求當事人任職機構提出說明及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