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不提前說?”吳先生怒了,真的無法接受!

買新車,所謂“庫存”時間超過多久您就無法接受了?

今年3月8號,杭州吳先生在浙江寶菱亞太路店訂購了一臺五菱宏光V新車,3月12號提車的時候卻發現了意外的情況。

新車庫存一年半?

吳先生說,“當時車身上有灰塵啊啥的,比較髒,在洗車的時候自己發現生產日期竟然是22年9月,已經有一年半了!後來發微信給銷售,一直沒有得到正面回覆,而且銷售自始至終也沒有主動說起這是庫存車。”到目前爲止,這臺車已經亮了三次發動機,更換配件做了維修,加油的時候也始終沒法完全加滿。

那當時發現是“庫存”車,爲什麼沒有終止交易呢?

吳先生說,因爲當時剛好找到一個工作着急入職,需要名下有車,所以就沒有過多糾纏。但再後來找到店裡處理這個事情,就遇到了很多阻礙“爲此還報過警,投訴到消費者協會。”

節目直播連線時,一位銷售工作人員表示,當時車主是默認了這個情況的,言下之意,車主是接受的。但吳先生認爲,自己買的是新車,浙江寶菱亞太路店交付了一臺“庫存”長達一年半的車,還不提前告知,希望得到補償,但反覆溝通無果,希望得到幫助。

網友:當時就不該提車

這件事情在《我的汽車有話說》節目播出後,有吧友表示,自己也曾經在五菱4S店買到過庫存車,也有吧友說,這位車主對自己不負責任,就不應該提車:

@廷予:牛!一年多的庫存車是我見過最久的了

@濤聲衣舊:五菱4s店經常這麼幹,我之前也買了一臺庫存車,等用車,沒辦法

@小白X:我們上次也提了一臺庫存一年的寶駿730,當時也沒注意看。想想五菱賣這麼好,怎麼能有庫存那麼久的車呢,五菱這是能蒙一個算一個

@諸葛軍師:亞太路這個五菱4S店大欺客啊,雖然說是庫存你也要告知有多長時間了,這也太拽了吧,還說默認了

@魔獸小玩家:這個事情就是買主對自己不負責任啊,然後賣方呢,都懂的對吧

@飛不起來的:當時直接讓銷售換一輛就好了

@走路看他:庫存車爲什麼要提車,已經提了車,再來講就說不清楚了。你說沒優惠,銷售說已經給你優惠了,你怎麼證明?

@小川哥:22年9月份的,你這車子就不應該提回來

@hyzc1234:你看到了銘牌,不願意可以不提,你提了就不要反悔,基本素質要有。法律上沒有庫存車的說法。無理取鬧是沒有意義的。

律師:生產日期應主動告知消費者

當天下午,杭幫俠記者接到浙江寶菱4S亞太路店一位負責人的回覆消息,稱這個事情確實溝通了挺久,店裡願意通過贈送延保、保養、貼膜等方式給予補償,但車主的訴求過高“要7、8000塊錢的補償金額”,店裡做不到。經過再次協調溝通,店裡願意給予2000元補償。

但吳先生依舊不滿意,原因是他諮詢過汽車維修及買賣機構,“這臺庫存車到手就貶損了5、6000塊,即便自己虧一點,4000的補償也要的。”

杭幫俠律師凌斌認爲,儘管國內沒有“庫存車”的法定概念,但結合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消費維權判例,汽車的生產日期屬於經營者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者的信息,否則可能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有權向經營者主張相應的權利。

來源: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