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賺5000元報酬 車手遭判1年6月

詐騙集團車手楊姓男子於今年6月被高雄岡山警方逮捕,圖爲警方起出的假證件、面交的現金等證物。(資料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有涉洗錢案前科的楊姓男子於今年6月再度行騙,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徒刑1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從事太陽能業的楊姓男子爲了追求每位詐騙客戶5000元的報酬,他於今年5、6月份再次當車手行騙,以假投資真詐財的話術陸續騙得137萬元。由於楊男願意賠償被害人蔡男,且獲得原諒,橋頭地院審理後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徒刑1年6月。可上訴。

楊姓男子是詐騙累犯,之前犯下兩起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案件,但他爲了私利,仍繼續行騙。楊男於今年5、6月份聽從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暱稱「林波」、「張惠琳」指示,持假冒的某公司業務人員證件,前後4次到岡山區詐騙蔡男,共取得137萬元。

蔡男後來察覺有異,報警處理,並說於今年6月20日要再度面交20萬元給騙徒。警方獲此情資後到場埋伏,逮捕車手楊男,並起出僞造的某公司業務人員證件與現金收據等證物。警方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

由於楊男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徒刑1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