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裝經紀公司騙少女裸照 惡男要脅被害人姊姊加碼遭判刑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陳彩玲攝)

基隆一年連姓男子使用社羣軟體,假冒經紀公司騙取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裸照,更要求少女拍攝影片,否則將不雅照公諸於世,小美嚇得封鎖連男,男子卻使用另一帳號要求少女拍攝姊姊裸照,小美家人得知立即報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

據瞭解,連男2017年假冒成經紀公司,使用社羣軟體IG私訊小美,男子不斷讚美少女身材好,可以成爲模特兒,若接案拍照能賺取不少錢,連男長時間說服下,逐漸突破小美心房,成功取得其裸照,未料,連男進一步要求小美拍攝不雅影片,少女看到訊息嚇得將男子帳號封鎖。

連男不死心,從小美IG貼文中挑選一名疑似少同學,並私訊表示,他手中握有小美裸照,要求女同學告知少女和他聯繫,否則要在網路上散佈裸照,但仍未果

3個月後,連男發現小美的姊姊長相甜美,再次獸性大發,臨時起意創立新帳號,再次私訊小美,要求她拍攝姊姊裸照,並恐嚇姊姊若是不願給照片,就要散佈妹妹裸照,兩姐妹不知如何是好,着急地告知家人,並報警請求協助。

檢警調查時,因小美家人擔心女兒受傷,情急之下將所有與連男的對話紀錄證據刪除,讓案情一度陷入膠着,所幸小美友人當時存有與連男對話紀錄,才讓男子罪行曝光,收證過程中更發現有另名被害女子偵訊後,將連男依法送辦。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定連男脅迫使少女製造猥褻行爲電子訊號2罪,分別處有期徒刑3年6月、3年9月,以及強制未遂罪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