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護航?有象文化享特權 拖欠小巨蛋百萬場地費
▲臺北市議員李慶鋒(中)指控有象文化濫用特權拖欠小巨蛋場地費。圖左一爲文化局科長郭佩瑜、右一捷運公司小巨蛋營運管理中心主任吳俊佑。(圖/記者盧姮倩攝)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李慶鋒9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常舉辦國外演唱會的主辦單位「有象文化」拖欠上百萬的小巨蛋使用費,甚至一度拒繳與廠商鬧上法院,李慶鋒質疑這與有象文化的負責人許維城有關,因爲許的爸爸就是文化局聘請的市府顧問許博允,根本就是「靠爸」。
李慶鋒表示,照理說,條文規定小巨蛋的場地費應該在活動結束45天內繳清,然而他與臺北市議員陳建銘收集舉辦活動資料發現,「有象文化」個別拖欠2011年4月舉辦的「鮑伯狄倫臺北演唱會」、同年5月舉辦的「小賈斯汀臺北演唱會」場地費,分別是175萬4874元、189萬元,拖了近一年,直到廠商告上法院,最後才分3期繳清。
李慶鋒表示,這兩場演唱會門票都相當昂貴,小賈斯汀臺北演唱會門票最貴要8500元,估算進帳高達2400萬,卻連100多萬的場地費用都不繳,絕對是惡意欠款, 除了上述兩場演唱會外,最近一次是在去年11月底舉辦的「搖滾詩人史汀亞洲巡迴演唱會」,又再度拒繳103萬312元場地費,他3月底向捷運公司調閱資料後,才緊急在本月2日繳清。
李慶鋒指出,有象文化欠款紀錄有3次,都拖到下次審議時才繳清,文化局審議委員會卻對這樣的欠款紀錄置若枉聞,讓有象文化獲得2013年4個活動檔期,質疑文化局護航,因爲有象文化的負責人許維城爸爸就是文化局聘請的市府顧問許博允,根本就是「靠爸」,大開方便之門,要求市府徹查。(點下一頁看有象文化、文化局的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