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中風討扶養費 兒曝「父拋家棄子踹癌妻」 判決結果網喊贊

78歲老翁中風向兒子討養費,遭兒痛訴父親年輕拋家棄子,法官判免付。(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南一名現年78歲洪姓老翁,曾有2段婚姻,年輕時拋棄大房妻子與2個兒子,不僅踹罹癌妻子,還讓2個兒子送進孤兒院,如今年邁中風,生活無法自理,卻向法院聲要求兒子給他扶養費,但法官聽完洪翁兒子陳述的悲慘童年,最後裁定承回洪翁請求,判決其子不需支付扶養費。

據瞭解,洪翁去年因急性腦梗塞住院,如今生活無法自理,由社會局進行安置,每月養護費需2萬2000元,但扣除勞退給付與中低老人補助,每月仍有1萬元缺口,他雖有二段婚姻,但大房長子已歿,二房四子又患有輕度智障,其中二房三子、幺女皆已同意每月支付3000元扶養費,洪翁因此請求大房次子也需每月支付3000元。

今年44歲的洪翁次子,知自遭父親請求扶養費後,悲憤向法官表示,父親是一位木工,每天都在工寮工作很少回家,又愛賭,不但沒有給母親生活費,母子3人經濟因此陷入困頓,媽媽只好將哥哥送到奶奶家給姑姑照顧,而他則與媽媽到外公家躲避債主。

還說,在他國小三年級那年,母親得知爸爸在臺北工作,就帶着兄弟倆北上尋父,不料父親當時已有二房李女,還生下3個孩子,見到母親後,竟將她打得滿身是傷,就帶着絕望和滿身的傷勢離開臺北。後來母親罹患血癌,母子3人只好搬到奶奶家住,但奶奶的家產也全讓父親敗光,有次父親又回到老家向奶奶要錢,見到母親後,不顧她已罹癌,又是一頓拳打腳踢,自此斷絕聯繫,再也沒有回來過。

就讀國小五年級時,家中因無法負擔學費,就與哥哥就被送往孤兒院,母親離世後,爸爸都沒回來探望,也從未到母親墳前上香,自己在孤兒院生活到國中,因表現不好被趕出去,住在同學家廢棄的三合院中,白天上課、下課後就到附近的紙工廠工作,半工半讀完成國中學業,畢業就外出謀生,哥哥退伍後因被騙錢輕生,當時他在臺北完全不知情,是同父異母的妹妹告知才輾轉得知,父親拋家棄子未盡扶養義務,如今向他追討每月3000元扶養費用,令他無法接受。

法官審酌,洪翁無法舉證曾經撫養過兒子,因此駁回洪翁聲請,裁定兒子洪男不必支付撫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