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得乳癌嗎?「6族羣」風險高逾4倍...太晚生也有差!

乳癌女性癌症第一名,醫師呼籲要定期篩檢。(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乳癌爲女性癌症第一名,且每年罹癌人數持續上升,因此政府也積極推動乳癌篩檢。乳癌防治基金會張金堅董事長指出,高危險羣者如「具特殊家族史、更年期前得過乳癌或一側乳房得過乳癌」,致癌相對機率大於4倍;而「母親姊妹得過乳癌、第1胎生育在30歲後或未曾生育者」,致癌相對機率則大於2~4倍。

臺北市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106年臺北市完成乳癌篩檢共有8萬7,828位民衆,發現疑似陽性個案7,906位,疑似乳癌陽性率達9%,其中45歲女性乳癌篩檢疑似陽性率更達近11.86%,需進一步確診。

乳癌防治基金會張金堅董事長指出,依據美國癌症研究所(AICR)指出,高達38%的乳癌是可以預防的,而乳癌的危險因子可分爲先天及後天型,先天型包含初經早、停經晚、未曾生育或30歲後才生第1胎,以及未曾哺乳、有乳癌家族史者、得過乳癌、卵巢癌子宮內膜癌等個人無法改變的因素。後天型則包括抽菸、飲酒、不健康飲食及缺乏運動等。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陳佩琪醫師強調,乳癌對女性健康深具威脅,ㄧ旦滿45歲(或40-44歲其二等親,如外祖母、祖母、媽媽、姊妹、女兒曾罹乳癌者),符合國民健康署篩檢年齡女性朋友,應及時進行篩檢,之後則定期每2年篩檢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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