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作弊考生同考場學生髮聲:當天手機需自行寄存門外 涉事學生考完表現慌張
【#武漢作弊考生同考場學生髮聲#:當天手機需自行寄存門外 涉事學生考完表現慌張】6月7日,湖北武漢。考生吳某某攜帶手機進入考場拍攝考題上傳網絡,引發社會關注。當事監考人員被取消監考資格,涉事考生被取消全部成績。在涉事考場外,一名同考場學生介紹,事發考試過程無異常,只有一道儀器檢測,手機需自行寄存在門外,考完後涉事學生表現慌張。事發後,考場檢測更嚴格,要從頭到尾被探測,監考人數也有增加。
作弊考生同考場學生:手機需寄存門外 她考完很慌張(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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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考生拍高考數學題上傳APP官方:取消考試資格
6月8日,據“黃陂教育”官方微博消息,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發佈關於考生吳某某舞弊處理意見的通報:
一、6月7日晚,經考區組織考場視頻回放,確認考生吳某某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拍攝試卷事實,監考人員存在入場安檢和監考失職問題。
二、根據目前調查情況,已停止當事監考人員此次高考監考資格,對相關人員失職行爲,由區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第九條規定,對違規考生作出給予取消此次考試資格,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的處理,並根據後續調查結果作出進一步處理。
三、對於考試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爲,我們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考風考紀,確保高考公平公正。
湖北考試院迴應正在調查考生上傳高考數學題 學生已承認作弊行爲(來源:original)
另據新京報,6月8日,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發佈考生吳某某舞弊一事的情況通報,考生吳某某違規攜帶手機進考場拍攝試卷,監考人員存在入場安檢和監考失職。黃陂區招考辦向記者回應此事稱,或因5G信號屏蔽出現漏洞,導致該考生能用手機上傳考題。黃陂區教育局通報稱,已停止當事監考人員此次高考監考資格,對相關人員失職行爲由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對違規考生給予取消此次考試資格,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針對網傳考生吳某某將高考數學題拍照上傳至小猿搜題APP一事,6月8日10時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考試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已經連夜處理該事件,目前已對涉事學生的作弊行爲進行了認定,學生也已經承認了自己的作弊行爲,現在正在做後續的處理。
湖北考試院迴應正在調查考生上傳高考數學題 學生已承認作弊行爲(來源:original)
澎湃新聞獲悉,經瞭解,該生系武漢市黃陂區某中學的學生,目前該生已認錯。
稍早前,武漢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處一名工作人員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他們已注意到該輿情,目前正在調查處理中,以調查事實爲依據。
6月7日,高考第一天,有網友爆料稱,在下午的數學考場上有考生疑似將2021年全國新高考一卷數學卷拍照上傳至小猿搜題APP上,被小猿搜題APP工作人員發現後截圖舉報。
網傳截圖顯示,上傳的數學試卷截圖左上角出現了考生名字吳某某與座位號24。上方顯示時間爲2021年6月7日15時46分,此時離高考數學結束時間還有1小時14分。
有網友在評論中指出, 吳某某疑似來自武漢市。對此,8日上午,武漢市江漢區教育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此事正在調查中。“高考要經過嚴格的安檢,應該是不可能的”。前述工作人員表示,正在覈查是否有吳某某這名考生,“首先要確定是否有這名考生,情況是否屬實,然後根據高考的程序進行後續處理。”
熱搜第一!高考考生拍題上傳APP作弊 多方迴應來了
距6月7日下午高考數學考試不到24小時,湖北武漢黃陂考生吳某某違規事件便得到各方迴應。
高考第一天,有網友爆料稱,在下午的數學考場上有考生疑似將2021年全國新高考一卷數學卷拍照上傳至小猿搜題APP上,被小猿搜題APP工作人員發現後報警。
據網傳截圖顯示,上傳的數學試卷截圖左上角有考生名字吳某某和座位號24,顯示時間爲7日15時46分,此時離高考數學考試結束還有1小時14分。
相關話題迅速衝上熱搜,引發關注
據報道,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考試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6月8日稱,目前已對涉事學生的作弊行爲進行了認定,學生也已經承認了自己的作弊行爲,現在正在做後續的處理。
高考作弊是“天大的事”。2015年8月29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
吳某某作弊事件的漏洞出在哪裡,各方當事人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在作弊入刑的高壓打擊下,高考作弊爲何仍然存在?
各方迴應違規事件
6月8日,違規事件相關方迅速發佈了通報。
教育部考試中心:已責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認真調查
教育部考試中心迴應稱,已責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認真調查,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切實維護高考公平公正。
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取消考生吳某某考試資格,停止監考人員監考資格
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通報稱,6月7日晚,經考區組織考場視頻回放,確認考生吳某某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拍攝試卷事實,監考人員存在入場安檢和監考失職問題。根據目前調查情況,已停止當事監考人員此次高考監考資格,對相關人員失職行爲,由區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通報稱,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第九條規定,對違規考生作出給予取消此次考試資格,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的處理,並根據後續調查結果作出進一步處理。
由於考生吳某某使用小猿搜題APP違規拍攝試卷,6月8日上午,小猿搜題迴應稱,6月7日下午,小猿搜題工作人員監測後臺時發現,某用戶通過手機拍照搜索疑似高考真題,APP未提供任何搜索結果,考試結束後,經確認,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舉報,並將後臺截圖和數據等線索打包提供給相關部門供覈查。該題目從未在前端顯示,未以任何形式泄露。
場外場內連環漏洞
吳某某違規事件的漏洞出在哪裡,各方當事人又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首先,監考人員存在入場安檢和監考失職問題。根據以往判例,監考失職,最重可以判處刑罰。
2014年高考期間,陸某某負責河南省杞縣大同中學考點第60考場數學和綜合科目的監考。但在該考場卻出現了替考者,其戴着指紋膜進場驗證時,引起指紋機連續報警。
判決書顯示,陸某某發現這些情況後,沒有及時發現該替考者戴有指紋膜,也沒有審查該考生准考證,只是提醒替考者用中指進行驗證,最終替考者順利進入考場替考。後經央視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欄目和各大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最終,陸某某被判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有專家指出,應當建立監考教師交流機制。對高考等大規模的國家教育考試,要嚴格執行迴避制度,教育部門統一調配。建立健全監考人員異地監考、交叉輪換制度,絕不允許全部由本校教師監考本校考生。
其次,吳某某考場的考試保障系統也可能出現了漏洞。據黃陂區政府網站消息,今年黃陂區四個高考考點均爲標準化考點。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標準化考點須配置的設施包括:對干擾考試正常進行信號的阻斷設施(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無線信號屏蔽儀等)、符合有關技術規範的網上巡查設備等。
但據報道,黃陂區招考辦迴應此事稱,或因5G信號屏蔽出現漏洞,導致該考生能用手機上傳考題。
這可能是一個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今年2月,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啥爾濱監測站劉依卓等人撰文指出,在使用考試保障系統執行考試保障工作時發現,由於系統無法向上兼容至5G頻段信號,隨着5G基站的全面建設,未來系統網絡匹配方面的進一步升級也不可避免。
“愚蠢”或“高明”的作弊方法
在這起違規事件中,吳某某採取了一種被網友稱之爲愚蠢的作弊方法。
根據小猿搜題的迴應,工作人員監測後臺時發現疑似高考真題,APP未提供任何搜索結果。目前,包括小猿搜題在內的多款拍照搜題APP已經出現了網絡流出的該題答案解析。小猿搜題APP的答案之後還標註稱,該題來源爲“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新高考一卷):數學”。題拍拍APP則提供了多名北大、清華學生的人工解析答案。作業幫APP則自動識別該題目爲高中數學題後跳出“系統維護中”的彈窗,並提示稱,爲了營造健康的高考環境,將於6月7日8點-6月10日18點暫停高中學段的問答服務。
雖然吳某某的作弊手段沒有技術含量,但高考安保仍決不能放鬆。與吳某某同一天登上熱搜的,還有河北滄州一名考生在接受安檢時,因爲帶着金屬牙套被攔在外面,工作人員告訴她,這樣的情況需要到醫院開具相關的證明,纔可以進入考場。
最終,考生在交警幫助下還是順利進入考場。
考場安檢人員爲何如此“計較”?實際上以往出現過多起真實案例。作弊考生可以將口腔骨感傳導器塞進嘴裡,用來接收信號。某地教育考試院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曾有高考考生把口腔骨感傳導器塞進牙縫裡,爲躲避金屬探測儀的檢測,將材質大部分換爲橡膠,僅其核心部分爲金屬材質。
高考組織作弊入刑
爲了嚴打考試作弊,2015年8月29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
在6月3日公安部護航高考安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李強指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是觸犯《刑法》的違法犯罪行爲。“兩高”相關司法解釋明確,高考中組織考試作弊的,將直接認定爲“情節嚴重”。
“請廣大考生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瞭解法律規定,自覺遵法守法,誠信考試。”李強說。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指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爲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高考考生單獨作弊並不構成上述罪名,只有組織作弊時才涉嫌犯罪。
“高考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在考試過程中,非法獲取考題,並上傳到網絡,如果其目的是爲他人蔘加高考作弊提供幫助的(上傳試題和答案),就涉嫌構成該罪。”許浩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需要注意的是,嫌疑人提供的試題、答案得是真實的,至少是部分真實的;提供的時間必須是在考試前和考試過程中,考試結束後提供的不構成犯罪,另外,是否牟利不影響構成犯罪。”他說。
“如果這個行爲同時構成泄露國家機密罪,應擇一罪名從重處罰。”許浩說。
不過,一名拍照搜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用戶拍照發來試題後,首先會自動匹配題庫,如果題庫中沒有收錄這道題的答案,則進入人工答題環節,而接收這道題的答主要麼是隨機分配,要麼是衆多答主在試題池中自主選擇,答主完成答題後,還會經過工作人員的審覈。因此,沒有可能通過拍照搜題軟件對外提供試題。
小猿搜題也迴應稱,考試結束後,經確認,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舉報,並將後臺截圖和數據等線索打包提供給相關部門供覈查。該題目從未在前端顯示,未以任何形式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