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爲何緊盯“幣圈”那些事?一些“礦場”一天就耗電上百萬度!

10天內連發6篇調查報道,從挖礦交易再到融資,涉及虛擬貨幣產業鏈上的多個重要環節……新華社記者這組調查報道篇篇切中“幣圈亂象的要害,不僅在“幣圈”掀起一股狂風,更將整個虛擬貨幣產業鏈存在的種種問題公之於衆。

新華社記者爲何要緊盯“幣圈”那些事?

不能讓“空氣幣”收割了血汗錢

崩盤、跳水、血洗……自5月19日以來,這些“慘烈”的詞一遍遍地用在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行情走勢上。每次價格大幅變動都牽動着“炒幣者”的心緒,也刺激着每個圍觀者的神經。

比特幣一夜大跌近30%,記者聯繫“幣圈”熟人瞭解情況,哀鴻遍野。有的因加槓桿賬面300萬元瞬時“蒸發”,有的近期盈利全部回吐,有的因交易平臺異常無法操作而損失慘重……

一夜暴跌所帶來的風險警示,強過千萬次耳提面命,但這些慘痛的代價本是可以避免的。必須要儘快發出報道,將幣圈的投資風險揭示出來!

5月20日第一篇向公衆介紹幣圈風險的稿件順利播發,立刻引來市場普遍關注。隨後10多天,虛擬貨幣經歷了一波又一波“過山車式”的漲跌,新華社緊跟熱點發出一篇又一篇調查報道,不少人從中看清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門道”:

那些專注於通過“空氣幣”圈錢的創始人們,往往先註冊一個空殼公司,花錢找外包團隊設計一款“虛擬幣”;通過打廣告、辦講座、名人站臺、網絡直播等方式,將項目吹得天花亂墜;再拉投資者利用海外平臺衆籌“上市”、充值交易;巨量持有者操控價格飆升,吸引更多資金進入後拋售,“收割”投資人的血汗錢。

狗幣貓幣豬幣鰻魚幣……

“空氣幣”如空氣一般,看不見、摸不着,沒有實物依託、不具備應用價值。

這樣的投機炒作標的一旦價格崩盤、潮水退去,帶給投資人的只有巨大損失和悔不當初。

而且,就目前我國現有司法實踐來看,虛擬貨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後果和引發的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在採訪過程中,受騙人曹女士的一番話令記者印象深刻。她說:“我知道投資虛擬幣風險很大,但當時想的是,只要有人買入,我在中間轉手,總能賺到錢。”

上當受騙被收割的投資者中,有部分受高收益驅使、被花言巧語欺騙,但也有不少人明知道可能是場騙局,卻仍願意鋌而走險,寄希望於自己不會是“擊鼓傳花”的最後一棒。就是在這種“賭徒”心態下,不少投資者一步步落入不法分子佈下的陷阱。

因此,在系列報道中,記者常常花大篇幅來提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苦口婆心地勸誡公衆遠離“炒幣”,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稿件播發後的網友留言中,記者得到了正向反饋。不少人直言已認清投資風險,不會貿然涉足看不清、搞不懂的領域。

不能讓高耗能“礦場”擠佔寶貴資源

既然要起底“幣圈”亂象,就必須從產業鏈的上游調查起。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沒有實物,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複雜代碼組成,需要根據算法通過計算機運算獲得,俗稱“挖礦”。

虛擬貨幣挖礦要藉助計算機運算,用於挖礦的“礦機”要具備極強的數據處理能力,一般功率較大。

礦主”們爲了早些挖出虛擬貨幣換錢,將許許多多臺“礦機”集中起來形成“礦場”,沒日沒夜地開挖,因此電力消耗巨大。

“礦場”電力消耗有多大?必須赴實地一探究竟。但暗訪這種隱蔽在深山峽谷中的“礦場”是需要勇氣和魄力的。

從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鎮乘車,開過一段地圖上都沒有的土路,記者終於抵達了河岸邊一處“礦場”。

簡易廠房內,一排排大鐵架子上,高速運轉的“礦機”散發出陣陣熱浪,風扇巨大的轟鳴甚至蓋過了不遠處大渡河支流巴郎河湍急的水流聲

通過與“礦場”幾名康定本地運維人員攀談,記者瞭解到,這家公司以“水電消納”的名義、打着“數據中心”的旗號,實際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像這樣直接從小水電站接電的“礦場”,該公司在川西地區還有十幾個。

隨着調研日趨深入,“礦場”的耗電量越發令記者歎爲觀止:

一些“礦場”一天就耗電上百萬度;西部某省一家“礦場”一個月能“吃掉”4500萬度電;西南某地的“礦場”一年耗電量相當於三個市一年耗電總量;全球比特幣挖礦的電力消耗相當於一些中等國家的電力消耗……

如此大的耗電量,既沒有支持什麼實體產業,也沒有產出什麼實際價值,更沒有帶動就業和稅收

記者走訪的一家號稱從事“數據業務”、實則挖礦的企業,去年月均耗電量高達2500萬度,全年納稅卻只有25萬元,偌大的廠房只見到幾名工人的身影。

在我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在2018年就已逐步肅清,但是對於挖礦行爲,當時監管未明確開展打擊和治理工作,亦不曾鼓勵。

在記者的印象裡,早幾年地方政府對於“礦場”的態度並不一樣。有的明顯“不歡迎”,有的則保持觀望,只要“礦場”不違規從事金融業務、不參與洗錢活動、不“偷電”,便允許其經營。

一些“礦場”以“水電消納”爲名,打着“區塊鏈”“大數據”的幌子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竟然堂而皇之地進入了某些地區的“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成爲水電消納“示範企業”。

隨着虛擬貨幣層出不窮,挖礦的耗電量也在爆炸式增長,這對我國能源供給帶來巨大壓力。

高能耗的虛擬貨幣挖礦行爲,已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警覺。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多項政策措施清退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截至4月底已關停清退35家挖礦企業。

這一次,國家和地方都傳遞出了更加清晰有力的信號。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的第五十一次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

打擊虛擬貨幣挖礦,不僅需要地方政府主動發文叫停挖礦行爲,切斷增量;還需要推出包括電價、土地、稅收、環保等多方面的綜合措施,推動存量企業有序退出。

不能放鬆制度籬笆

“既然我國已經肅清了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爲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混跡‘幣圈’?似乎並未耽誤炒幣。”網友常在對稿件的評論中發出類似疑問。

早在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就發文明確,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也就是說,從那時起,比特幣不能兌換成人民幣,也不能用於支付結算。

那麼,國內“礦場”挖出的大量虛擬貨幣是如何變現、維持企業運轉的?境外交易平臺上國內投資人的虛擬貨幣是如何實現充值、提現的?

這說明,部分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沒有嚴格落實相關要求,給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留下可乘之機。在採訪中,不少專家表示擔憂: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投機風險會不會正向金融體系傳導……

近期,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佈公告,再次明確: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不得用虛擬貨幣爲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爲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互聯網平臺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爲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

協會發聲引導會員單位加強自律固然重要,但監管部門及時出手更加直接有效。有人建議:監管部門應對違規提供服務的機構加大懲戒力度,殺雞儆猴。

其實,不該爲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提供支持的,不光是金融機構。當前,對投資虛擬貨幣“一本萬利”“一夜暴富”的包裝宣傳隨處可見,視頻網站、羣聊貼吧有所謂“大V”引流,朋友圈有“資深人士”傳授“炒幣”經驗,境外平臺App能夠在境內順暢操作交易……

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監管,不是單一部門的單一監管,而是要綜合施策。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參與進來,實施功能監管。

若只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爲虛擬商品買賣,普通民衆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有參與交易的自由。

但如果把虛擬貨幣包裝成“一本萬利”的投機炒作標的,吸引投資者涌向交易平臺,就必須紮緊制度的籬笆、維護百姓的利益。

虛擬貨幣暴漲暴跌仍在持續,誰也不知道這列“過山車”何時駛到終點。不過,通過一系列調查報道,如果能讓越來越多人遠離“幣圈”風險,及時踩下“剎車”,防止風險進一步傳導,也便實現了新華社記者緊盯“幣圈”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