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超量香菸入境 元旦罰加倍

機場免稅店新制一覽

旅客免稅商店血拚,需留意兩大新制!財政部關務署16日指出,自12月15日起,國人離島免稅商店購買菸酒以外貨物合計免稅金額從6萬元提高至10萬元,但旅客若在免稅店購買菸品,必須留意每人一條限制,且自2021年元旦起我國將提高攜帶超量煙品入境罰鍰、從每條500元提高到每條1千元,等於罰鍰加重一倍。

爲刺激離島觀光,自今年12月15日起提高旅客在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購買非菸酒商品免稅門檻提高至新臺幣10萬元,但跨國旅客爲100萬元,以吸引旅客至離島觀光消費

依照關務署辦法遊客在免稅商店購物分爲三種貨品,包括煙品、酒品跟其他免稅物品。但菸酒品項必須滿20歲才能購買,較國內門檻(18歲)更高。

若在免稅商店購買菸品,不管國內或是國外旅遊旅客,每人每次購買量捲菸200支以下或雪茄25支以下,以一般捲菸就是「1條」(內含10盒),國內旅遊旅客一年最多可買12次,跨國旅遊者不受限。

但若從國外攜帶煙品入境,不能攜帶超過1條煙、1磅菸絲、25支雪茄;若攜帶超量煙品,現行條罰500元、2021年元旦起每條改罰1千元;超量菸絲每磅罰3千元、超量雪茄每25支罰4千元(葉卷)或500元(非葉卷)。

國內旅客免稅商店購買酒品僅限每人每次1公升,一年最多可買12次;跨國旅客每人每次額度3公升、且沒有購買次數限制。但若從國外攜帶酒品入境,不能攜帶超過1公升。

旅客攜帶超量酒品入境,現行爲超帶酒品每公升罰2千元,2021年起改爲超帶酒精濃度超過10%以上酒品適用現行制度,但濃度低於10%適用超帶每公升罰500元,罰鍰較輕。

攜帶物品入境方面,除我國所規定動植物水產品以外,若攜帶價值1萬美元以上外幣與有價證券、價值2萬美元以上黃金、10萬元以上新臺幣、逾2萬元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涉及洗錢嫌疑物品等必須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