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塵暴經驗!中市擬新草案 千人以上活動需提安全計劃

▲去年新北市八仙塵暴後的舞臺場地(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新北市八仙塵暴造成五百多人嚴重燒燙傷中市政府除了成立燒燙傷中心協助受傷民衆復健外,市府消防局擬定《臺中市民間團體辦理大型羣聚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人數達1000人以上之大型活動,主辦單位須向政府申請,並提出「活動安全工作計劃」,進而保障參與民衆的安全。

《臺中市民間團體辦理大型羣聚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簡稱《臺中市民間大型活動自治條例》,根據草案,大型活動預計參加或聚集人數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者,須於活動7日前申請備查;若參與人數超過3000人以上,則須於活動舉行前30日申請。同時,活動主辦廠商須擔負活動前期至活動結束之間的安全管理責任,並事先擬好安全機制

草案亦有明訂相關罰鍰,未經事先申請即自行舉辦大型活動,可處2萬至10萬的罰鍰,並勒令停止活動,若不停止辦理,得按次連續處罰;活動舉辦中若拒絕政府檢查,將罰1萬至5萬罰鍰;活動經過審覈通過後,轉讓給他人主辦或承辦,可處2萬至10萬罰鍰。

《臺中市民間大型活動自治條例》公告後,將舉辦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經市府法規會、市政會議議會審議後嚴格實施,以維護民衆安全,減少更多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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