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子自殺悲劇頻傳 社會安全網漏接來不及長大的孩子
● 李建璋/臺大急診醫學部臨牀教授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嫁給臺灣人的34歲簡姓中國籍女子因與公婆相處不睦,7月2日負氣帶着2個女兒離家,併到碧潭邊輕生,導致小姊妹溺斃,而簡女則自行上岸獨活;7月9日,新北市三重區一名42歲的廖姓男子先揮砍7刀殺妻後,駕車帶着6個月大的兒子前往陽明山馬槽橋旁輕生;7月10日,臺中市南區一名44歲的林姓國中教師疑似因產後憂鬱症,抱着2歲的女兒自社區大樓頂樓墜下;同日,桃園市平鎮區一間旅館驚傳雙屍命案,46歲的周姓男子與42歲的戴姓女子帶2名小孩在該旅館擔任臨時工換宿,但中午被旅館員工發現夫妻倆陳屍在牀上,據傳夫妻倆有經濟壓力,四處躲債,孩子表示爸媽在喝飲料之前有向他們道歉,但沒說原因,隨後躺在牀上即不省人事。
近一週以來,攜子自殺的人倫慘劇不時躍上社會新聞版面,一次又一次地震驚社會。在英語中,有「Filicide-Suicide」這樣的新詞彙,英文字根 fil 是「兒子」意思,cide 字尾是導致死亡的事,Filicide是殺子,suicide是自殺,Filicide-Suicide 即「攜子自殺」。
Filicide-Suicide 攜子自殺在日本佔所有兒虐致死的1/3,在臺灣也已經變成致死兒虐的一個重要形式,逐年上升,但是我們的社會安全保護網卻漏接這一羣來不急長大的天使。
▲ 攜子自殺在臺灣已經變成致死兒虐的一個重要形式,且比例逐年上升。(圖/翻攝自Facebook/Chien-Chang Lee)
Filicide-Suicide 的背後心理機轉有二,一則爲愛(Altruistic)、另一則爲恨(Spouse revenge)。爲愛而攜子自殺是父母擔心他自殺後,世上沒有人會愛她的小孩,所以一起帶子女離開人世,爲恨殺子是因爲要報復另一半分手。爲愛還是居多數,爲恨通常是衝動而爲。
成人自殺不是完全沒前兆,憂鬱症病史,反覆自殺病史的還是居多,如果他們有年幼子女,肯定是被自殺的高危險羣,但是我們並沒有一個系統性的制度,把這羣高被自殺危險的年幼子女做系統性評估、給予養育資源,甚至提早安置。
政策問題要政策解決,這是我看到的兒童保護網漏洞之一,需要國家投入資源來保護這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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