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要求員工回電郵犯法! 紐約市推「有權斷線草案」

紐約市議員提出「有權斷線草案」,內容規定僱主不得在正式上班時間之外,要求員工查看電子郵件。(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隨着觀念進步,世界各地近年越來越重視員工下班後的自由權益。紐約市布魯克林區的市議員艾斯皮納(Rafael Espinal)22日提出一項名爲「有權斷線草案」(The Right to Disconnect Bill),內容規定僱主如果在正式上班時間之外,還要求員工查看電子郵件,將會觸法。該草案未來若經過表決過關,紐約就會成爲全美第一個禁止私人企業僱主要求員工下班後還要待命城市

根據草案內容,有10人以上員工的僱主,如果在工作契約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還要求員工要查看和回覆電郵,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電子溝通,都屬於違法行爲,公司可能面臨250美元(約新臺幣7300元)罰款。工作契約規定的上班時間不包括病假和其它假期。

勞工遵守這項法規而遭到僱主懲處,損失薪資福利都將由僱主賠償,僱主則會面臨500美元(約新臺幣1萬4600元)的罰款。若勞工因此解聘,僱主則會面臨2500美元(約新臺幣7萬2980)的罰款。

艾斯皮納表示,「有很多紐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天什麼時候開始上班、什麼時候下班,因爲我們整天被手機綁住。」他說,「你還是可以工作、還是可以跟老闆通訊,但(這項草案)要說的是,當你覺得自己快要受不了時,你有權利斷線、減壓一陣子。」

▼ 艾斯皮納表示,「有很多紐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天什麼時候開始上班、什麼時候下班,因爲我們整天被手機綁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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