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同等市場準入待遇! 陸國務院放寬外資「取消金融業務限制」

大陸國務院近日宣佈,將放寬對外資的限制。(示意圖/CFP)

記者洪珮瑄綜合報導

大陸國務院7日宣佈,將放寬對外資的限制,包括全面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業務範圍限制,並且在2020年,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等外資持股比例不超過51%的規定

大陸國務院昨日公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意見》,並且提出4個大方向的20條政策措施目的在於深化對外開放、加大投資促進力度、深化投資便利化改革、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等。

據悉,《意見》內容中除了顯示全面取消在華金融機構業務範圍限制外,還減少了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和開展相關業務的數量型准入條件,包括取消外國銀行來華設立外資法人銀行、分行的總資產要求,以及取消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在華經營保險經紀業務的經營年限、總資產等。

此外,還將擴大投資入股外資銀行和外資保險機構的股東範圍,取消中外合資銀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東必須是金融機構的要求,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投資設立保險類機構;繼續支持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辦理外資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搆設立及變更等行政許可事項

大陸國務院也提到,將在2020年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持股比率不超過51%的限制;同時,保障內外資車企生產新能源汽車,享受同等市場準入待遇

《意見》明確規定,各地區要保障內外資汽車製造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讓其能享受同等市場準入待遇。此外,內容也顯示,將修訂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在外方與中方合資夥伴協商一致後,允許外方在華投資的整車企業之間轉讓積分。

分析人士指出,今年以來資本市場高水平開放不斷提速,將有力提升資本市場吸引力和包容度,更好地爲實體經濟服務;此外,《意見》提出了多項對外資車企的保護及激勵措施,在《外商投資法》頒佈以後,再次有效激勵了外資車企對於中國市場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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