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股王條款」 大立光擬改半年配息

大立光擬改爲半年配息,股東有望在第4季分得今年上半年的配息。(圖/資料照)

記者兆麟綜合報導

股王大立光(3008)股利政策大轉彎,擬於今年6月10日的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改爲每半年配發股利來響應股王條款,假若該議案順利過關,今年持股到年底的股東除了可拿到去年度現金股利91.5元,最快今年第4季還有機會再分得今年上半年的股息

根據大立光公告,今年股東會討論事項新增兩議案,包括修訂「公司章程」及「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文案,其中,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方面,第26條之一經修改後,「本公司盈餘分派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爲之。」,被視爲股利政策的一大改變。

法人分析,大立光股利配發政策改變,應是希望吸引長期投資人,此舉有助股票市場籌碼較爲穩定,避免股價過度波動

本次大立光將修改公司章程,會如此受到市場重視,其實因2018年公司法修法後,其中228-1條又被稱爲股王條款,規定上市櫃公司從2019年起可以每季或半年分配現金股利,不過雖然名稱是股王條款,股王大立光卻遲未有動作,反倒是臺積電率先使用,改爲以季配息。

市場分析,相較年領一次股利,股利只能有一次再投入動作,改爲每季配息或半年配息,可增加投資人股利再投入的次數,加速投資複利速度,將增加投資人投資意願

大立光2月董事會決議,將去年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拉高到91.5元,創下歷史新高,配發率也高達50%,創下近11年來新高,打破過去連7年配發率低於四成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