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出招 用人夫手機傳「我外遇了」給正宮後下場慘

小三持人夫傳訊正宮:「我外遇了」,被甩還吃官司。(示意圖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已婚20年、育有2子的張姓男子,偷吃張姓小三長達1年半,2019年4月間張女以想看照片爲由,拿了他的手機,怎料竟用這支手機傳訊給正宮:「我外遇了」, 正宮看後氣得馬上與張男離婚,張男氣不過小三毀了他的家庭,怒對張女提告僞照文書,彰化地院審理後,將張女判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

張男出軌張女2人交往1年6個月,張女卻在2019年4月間拿着張男的手機傳訊給正宮:「我外遇了,但我無法跟你離婚」、「我選擇傷害那個女人」、「請你給我時間彌補對她的傷害」。張男得知後,氣得對張女提出分手,因爲自己從沒想過跟妻子離婚,他說,其實早就結束這段婚外情,只是張女一直拿這段婚外情威脅他,與她交往期間都是在彌補與陪伴

張妻收到簡訊後盯着簡訊許久,一度以爲老公在開玩笑,得知是真的有小三後,整個家裡炸鍋,成天都在吵架。張男則說,那女那封簡訊讓他家庭掀起風暴,導致妻子和他離婚,甚至長期赴精神科就診。

法院審理時,張女辯稱,用張男手機傳給正宮的簡訊,是經過張男同意才傳的,但張男否認有看過內容或同意張女這麼做,法官審酌種種跡證,認爲張女說詞不足採信,日前依僞造文書罪將她判刑3個月,可易 科罰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