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觸法! 出國玩帶這些伴手禮要注意 最慘恐挨罰300萬

民衆出國旅遊回國攜帶伴手禮要多留意,圖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肉製品可能違法。(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寵物食品也要留意是否觸法。(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隨着疫情解封,出國旅遊的民衆愈來愈多,許多人回國都會順手買伴手禮,但攜帶肉製品可能觸法受罰,包括常見的香腸、牛肉乾等食品,都是違規項目,還有不少寵物食品也都NG,若攜帶入境將觸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近期愈來愈多民衆出國,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日宣導輸出入檢疫法規,盼望鄉親不要觸法受罰、大傷荷包。

苗縣動保所指出,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統計,今年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中國大陸、越南、日本、香港和韓國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食品,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輸入違規動物製品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請鄉親注意切勿違法。

還有許多寵物食品因爲幹飼料與啃咬產品中,都含有動物性成分,不能隨意攜帶回國,包括犬貓幹飼料、滿牙骨、牛皮骨、含牛肉成分的罐頭。部分小魚乾、柴魚片等純海鮮製品則可攜帶,但仍要確認是否有添加禽畜肉成分。

另外,隨着近年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嚴峻,防檢署也規範若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民衆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100萬元罰鍰。

縣長鍾東錦提醒鄉親,出國旅遊觀光廣增廣見聞固然很好,但需注意避免攜帶違禁品入境,以免受罰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