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產業發展自治條例」送議會拚明年上路 議員盼創公私雙贏

新北市產業園區可做爲未來公私合作申請場域。(新北市經發局提供/蔡亞樺新北傳真)

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架構。(新北市經發局提供/蔡亞樺新北傳真)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擬訂「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納入公私合作、創新實驗,並在明年編列預算,補助獎勵企業在新北市設立營運總部或研發中心,引進高端技術,加速產業轉型,4日已通過市政會議並提送新北市議會審查,預計明年公告實施。

新北市議員劉哲彰表示,企業要的就是希望審查速度快、單一窗口處理簡化流程,新北市政府釋出公有土地,導入民間資源,企業要在一地難求的北部找到大面積土地也不容易,因此他認爲該自治條例可促進公私合作,創造公私雙贏絕對是好事。

「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共12項條文,其中明訂「公私合作」機制,開放企業向市府提案申請新型產業發展合作模式,提高產業輔導效率並節省財政成本支。經發局科長王美惠舉例,塭子圳、五股垃圾山產業用地的釋出,區段徵收配回給私人,卻閒置沒有開發,可由公部門出面與私地主合作組成「招商一條龍」團隊,引進民間企業,加速開發。

草案也訂定鼓勵企業設立研發中心、營運總部的獎勵補助,並投入「創新實驗」,協助申請中央資源,亦可在產業園區申請設置技術交易平臺、專利展示櫥窗與新興科技展示空間等,並提供適當場域,助力業者實驗新技術或商業模式等內容。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產業多元、發展歷史悠久,是全國產業發展的縮影,資通訊、金屬、機械、塑膠等各類行業研發及供應量能充沛,擁有全國第一的勞動力人口。該自治條例草案納入公私合作、創新實驗、目標產業獎勵補助措施「單一投資服務窗口、園區開發等內容,期望實施後加速促成產業轉型、投資及研發創新,打造新北市成爲企業投資首選,提升城市競爭力。

經發局表示,該自治條例以「參酌國內外經濟情勢」、「擬定中長期發展策略」、「推動產業升級及永續技術」、「鼓勵研發創新」及「財政有效利用」等5項原則,配合新北市產業發展條件訂定產業發展綱領並公告目標產業,確立發展方向外,讓企業界更加了解新北市產業政策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