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市議員落選人 酒駕剛判刑撞傷阿嬤又遭起訴

郭榮先在民權西路撞傷2騎士。(本報資料照片)

郭榮先又因撞傷老婦遭起訴。(翻攝郭榮先臉書)

曾代表新黨參選去年市議員的郭榮先,去年6月酒駕撞傷2名機車騎士,酒測值0.78,士林地院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但又被查出他在去年8月時,在承德路撞傷82歲阿嬤,日前遭士檢起訴。

起訴指出,2021年8月18日清晨5時,郭開車行經承德路時因未注意,撞到違規步行走到百齡橋的周姓老婦,周婦跌倒造成腦出血、耳膜破裂及左腳踝骨折等多處受傷。

郭應訊時,聲稱當時天色昏暗,傷者又突然出現,他一時反應不及纔會撞上,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傷害罪將他起訴。

參選去年九合一大選落選的北市議員候選人郭榮先,6月1日在民權西路、承德路路口,起步時不慎撞擊正在停等紅等的2名機車騎士,警方到場後見郭渾身酒氣,酒測值0.78毫克,士林地院日前宣判,郭男無照駕駛、累犯,依公共危險罪、酒駕而犯過失傷害,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法院考量,郭2018年也曾酒駕,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已繳交罰金執行完畢,認定5年內再犯屬累犯,加上他沒有駕照,又沒有與2名騎士達成和解,,法官認爲郭未能知所警惕並自我管控,再犯公共危險,依法加重其刑,公共危險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5月,傷害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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