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隨機殺人兇嫌求給機會 被害人家屬淚訴判死:絕不原諒

臺北地院審理新店隨機殺人案今辯結,王姓兇嫌(綠衣者)當庭道歉,希望法官能給他一個機會。(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新店隨機殺人案辯論終結,檢方認爲王姓兇嫌犯下最嚴重犯行,建請判處死刑;王的律師說,王罹患「間歇性暴怒障礙症」,不應判死,至多無期徒刑;王自己則當庭道歉,「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機會」。全案定5月26日宣判

死者父母與大姊今上午出庭,聲淚俱下地說,痛失家人的傷痛至今仍無法撫平,絕對不會原諒王男,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並遞狀提起刑附帶民事賠償,向王男求償1800萬元。

下午辯論時,檢察官論告表示,王男只因情緒不穩就隨機殺人,手段殘暴,造成家屬莫大痛苦與傷害,是犯最嚴重的犯行。王男過去就因工作問題常與父親爭吵,還曾因此暴怒開車、長按喇叭泄憤,不僅父子關係決裂,也與母親疏離,家人對於王男迴歸社會幫助有限。

王男的律師辯論說,王自國小3年級就到精神科就診,治療迄今,罹患間歇性暴怒障礙症、憂鬱症等精神疾病,國中、高中都曾被編入資源班,殺人是因反社會人格障礙症狀導致,不能算是最嚴重犯行,依《兩公約》也不能判死刑。

律師還說,王男的精神疾病可治療、矯正改善,目前在看守所佛經、畫佛像迴向給死者及家屬,已有所反省,因此建請法官至多判處無期徒刑。王男最後則表示懊悔,「我向國家社會及死者家屬深感抱歉,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機會」。

王男去年3月13日晚間開車載妻,因吃飯問題與妻發生爭執,王男情緒失控,見被害人機車停在路邊拿刀下車助跑,從後狠捅被害人一刀,隨後不顧被害人求救,轉頭開車離開,被害人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王男落網時,第一時間就稱自己患思失調症,有無法控制的多重人格,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