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涉「賄賂罪」 遭罰款127億!
▲新加坡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涉嫌觸犯賄賂罪,需支付4.22億美元罰款給美國、新加坡和巴西。(圖/路透社)
新加坡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涉嫌在2001到2014年間,利用中間人,賄賂巴西國家石油公司等公司的官員。根據由美國司法部所主導的決議,在和新加坡和巴西相關部門商討後,決定與該公司達成緩起訴協議。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依據這個緩起訴,必須向美國、新加坡和巴西,支付4.22億美元(約127億臺幣)的高額刑事罰款。
據外媒報導,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爲了獲得巴西國家石油公司,以及相關公司的合約,利用公司和其美國子公司,以合法諮詢協議作爲藉口,透過中間人多次賄賂巴西國家石油公司的高級主管,涉嫌觸犯賄賂罪。
新加坡總檢察署與貪污調查局在23時表示,負責此次決議的美國司法部,在和新加坡及巴西商討之後,決定與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達成一項緩起訴協議,該公司必須在這項協議之下,向美國、巴西和新加坡支付4.22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其中50%支付給巴西方,剩餘的50%則是平均支付給美方和新加坡方。
報導中指出,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承諾在「有條件警告」發出後的90天內,先向新加坡支付5300萬美元(約15.9億臺幣)的罰款,勝下的5300萬美元則會在3年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