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立法強制裝電眼 落實改善幼教體質

裝設監視器並非不信任老師,反而是當爭議發生時,可藉由影像保護老師與維護孩童權益,釐清雙方責任。圖爲某幼兒園監視器影像。(臺北市議員鍾小平提供)

近期幼托機構不當對待幼兒事件簿

少子化時代,每個孩子都是家長心中的寶貝,每次傳出虐兒事件令人難過又憤怒,幼兒園全面安裝監視器的聲浪又起。其實,裝設監視器並非不信任老師,反而是當爭議發生時,可藉由影像保護老師與維護孩童權益,釐清雙方責,更可以藉此淘汰不良老師。《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未與時俱進,亟待修法改善,才能促進親師和諧。

幼兒園該不該裝監視器是家長、教師間拔河已久的問題,2022年12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出現「立法幼兒園全面安裝監視器」的提案,提案人認爲安裝監視器是爲了避免園所發生不當管教時,能所有依據,反映出家長育兒的焦慮,憂心孩子在幼兒園狀況,裝設監視器甚至成爲家長選校的考量重點之一。

然而站在幼兒教師的立場,上班時一舉一動全被監視器環繞監控,猶如活在楚門的世界,除了隱私權被侵害疑慮,無形中心理承受更大的壓力,因此教師會反對完全是情理之中,但也有經營負責人爲了減少親師紛爭,早已在教室內裝設監視器來自保。

然而,以今年5月板橋疑似喂藥案爲例,該園爲避免增加維修成本、租約到期即將遷園等因素,事發前已自行拆除教室內監視器,導致無畫面可調閱,倘若事件爆發之初,所有監視器影像完備,亦不會衍生後續親師不信任、市府裁罰爭議等,避免2個月餘耗費的司法資源及社會成本。

看待監視器要正面看待,目的在於互相保障而不是爲了監控,當爭議發生畫面可還原現場、釐清問題所在,但畫面不開放家長隨意監看調閱。不過光靠裝設監視器,無法阻止兒虐事件;解決不當管教的行爲,仍然必須從整體環境結構着手。

蔡政府執政7年多來,幼兒園裝監視始終停留在「鼓勵」階段,應更加積極推動《兒少法》修法強制裝設,並加重兒虐相關罰則,落實改善幼教勞動條件、降低師生比,老師提供良好照顧品質,改善環境才能保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