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網路管理法藏壞心 誰敢相信
國民黨立院黨團5日舉辦記者會,立委賴士葆(右起)、總召曾銘宗、立委李貴敏痛批「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雖宣稱要「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卻只在立法理由上出現,根本沒膽寫到法條裡。(杜宜諳攝)
網路時代訊息量爆發,不是不能管理,然而要如何公正管理、不會踩到言論自由紅線,要非常小心。但NCC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卻包藏禍心,加上蔡政府執政下,政治天秤早歪掉,誰相信他們能公正做好網路管理?
該草案表面是要維持網路世界的秩序,給予使用者安全的網路使用環境,實際上卻暗藏貓膩,像法條中要數位中介服務者跟第三方事實查覈單位合作,每年要提報告,還要花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管制網路新聞等。
綠營側翼成立多個事實查覈平臺,這些號稱查覈事實的單位,早就被外界懷疑其實是綠打手,立場偏頗。如今該草案突然要相關業者找事實查覈單位合作提報告,現成能找到的合作對象不就這些綠側翼組織?若主管機關還來個口袋推薦名單,不等於讓綠側翼控制查覈平臺。
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更誇張,細究其業務,難以理解爲何要砸大錢搞個新單位?最合理解釋,就是有些業務不方便在政府機關做,因爲會被立法院監督。結果搞半天,政府要業者透明化,自己卻新創一個個黑箱。
此外,文章跟影片的下架權雖然在法院,這點尚屬合理,然而政府機關卻給自己加「標註警語」的特權。試問,主管機關憑什麼認定哪些訊息有問題?假設是吹哨者揭露弊案,政府纔是隱匿情資、散播假訊息的來源,政府憑什麼權利爲吹哨者貼上「假訊息」的標籤?
其實,一切問題的來源,在於蔡政府「看顏色辦事」的作風已深植民心,人民無法信任看顏色辦事的政府會公道地管理網路言論。事實上,言論自由仍有司法等管道維護公正,政府機關一年比一年編更多預算做宣傳,要說砸這麼多錢,連澄清都還做不好,那是政府自己能力差,而不是要修法把黑手伸向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應該是民主國家與極權國家的最大差異,言論的價值若交由政府認定,與專制國家何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