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影像檢舉轎車佔機車停等區 警沒罰:車閃故障燈...原因不明

有駕駛人依自己的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臺中市清水警分局檢舉,指一輛轎車佔用機車停等區,警方調查後卻未開罰。檢舉人不滿將影片PO網,許多網友看到畫面後說此行爲應該已違規;清水分局說明,該車打雙黃燈停於該處,影片只有15秒,未錄到人員上下車情形及車內狀況,無法得知該車是因車輛故障、車主身體不適或是違規臨時停車。

檢舉民衆將影片PO在臉書沙鹿之美,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說這輛轎車明顯佔用機車待轉區格,應該要罰,有人說這個不意外,也有車沒禮讓行人,更何況是機車。

清水警分局已上網迴應多人質疑,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衆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爲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此案因所提供影片僅短短10幾秒,且影片一開始該車即打雙黃燈停於該處,即不符合違反第43條1項4款,另第60條2項3款及第47條1項5款部分,因影片僅有短短15秒,未錄到人員上下車情形及車內狀況,審覈人員無法得知該車因車輛故障、車主身體不適或違規臨時停車,民衆所提供影片不足以判斷該車狀況,因違規事實尚難認定,不予舉發。

民衆向警方檢舉,一輛轎車在臺中市沙鹿區路口占用機車停等區,警方查明後未開罰。圖/取自臉書沙鹿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