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押解除禁見 謝依涵面露想哭表情 法警探頭爭睹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八里雙屍案士林地方法院15日召開移審庭,謝依涵坦承一人犯案下藥並殺害兩命,法官要她對交保或續押表達意見,她哭說沒意見,合議庭審理後裁定續押,但解除禁見,謝女先面神情,才面露想哭表情。這場移審庭相當轟動,庭外不少法警探頭,只爲一睹謝依涵模樣

媽媽咖啡店長謝依涵被控因需錢孔急,2月16日騙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店裡下藥迷昏,再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紅樹林,還化老妝喬裝成張女企圖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保管箱但未成功,士林地檢署12日依強盜殺人等5罪起訴,建請法院量處嚴厲之刑,今天將全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另外,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3名被告不起訴。

士林地院首次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

士林地院刑庭庭長審判長隨即開會,決定將此案列爲重大案件,首次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下午4時召開移審庭,庭外不少法警探頭,只爲一睹謝女模樣。謝女在庭上多次談到案情,不禁流下眼淚,法官訊問謝女是否主張交保或續押,要她表達意見,謝女哭着說「我沒有意見」。

謝依涵委任律師主張,謝女已自白犯罪檢方調查證據也吻合爲她一人所爲,檢方調查詳細,已採證、調閱監視器約談相關證人,謝女沒有串證及煙滅證據之虞,謝女的家屬均在臺灣,她也沒有逃亡之虞。律師說,謝女不是強盜殺人,犯案動機已向檢方說明,雖涉犯重罪,但無羈押必要,建請法官予以具保停押。

交保或續押?謝女哭說沒有意見

士林地檢署蒞庭檢察官表示,謝女涉犯重罪,爲進行後續審判,建請法官繼續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但不禁見。合議庭經評議後,當庭諭知續押謝依涵,爲期3個月,解除禁見,謝女聽到先面無神情,後來面露想哭表情。院方下午將她還押看守所。(左圖:謝依涵涉5項罪,移審士林地院。)

謝依涵委任律師鄭凱鴻指出,法官是認定謝依涵所涉是重罪,有逃亡之虞,因此繼續羈押她,而解除禁見部分,則是認爲她沒有串供及串證之虞。鄭凱鴻說,尊重法院決定,至於後續怎麼處理?他將與謝依涵討論之後,再作決定。謝依涵羈押期間,她的母親多次送菜給她,如今謝女解除禁見,母女倆將可以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