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門檻下修至1/4 時代力量振奮:還權於民!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立法院長蘇嘉全宣佈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刪除「罷免不得宣傳規定,將來罷免門檻的提議人數也降至1%、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人總數1/4以上,即爲通過。對此,時代力量相當振奮,併發出近800字聲明表示,已經往「還權於民」邁出重要的一步。

時代力量聲明全文

時代力量首先要感謝近幾年來從北到南,所有曾經參與罷免運動臺灣人民,因爲所有人的努力付出,選罷法修正終於在1129這一天順利完成三讀。各位,現在是彼一天。

時代力量黨團自進入國會即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針對罷免法制進行相關修正。在今年4月14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畢,並於6月22日進行黨團協商,時代力量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均堅定表達公民團體及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縱然階段性修法成果並不完全如所有人期待,但仍要肯認罷免權在過去幾年罷免運動推波助瀾以及衆多公民團體的努力下,我們已經往「還權於民」邁出重要的一步。

雖然如此,我們仍然有缺憾之處,時代力量黨團也有必要向社會大衆及所有關心修改選罷法的朋友們說明。「410還權於民小組」及割闌尾計劃所提出關於罷免投票限制由原本的「雙二一門檻」改爲「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時代力量黨團對於投票門檻的下修,除了在法案審查過程不斷爭取以外,並在二讀會再次提出選罷法第九十條修正動議,重申「簡單多數決」的立場。雖然在他黨及行政機關認爲仍應有門檻限制的必要,而無法順利通過。於此,時代力量黨團亦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應在一年內針對罷免法制於「複數選區」、「單一選區」、「中央層級選舉」、「地方層級選舉」做出妥適評估並提出修法意見,以維護人民實行罷免權利之保障。

時代力量認爲任何針對罷免投票所設的門檻就是保障現任者,均會影響人民的政治權利。倘若代議士無法爲人民發聲,那麼就應該接受人民的檢驗。同樣地,若是代議士認爲自己無愧於人民的付託,亦可勇敢大聲地替自己辯護與爭取支持,絕不只限於選舉期間而已。

時代力量將會繼續堅持「還權於民」的政治理念。接下來將繼續推動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儘速完成二、三讀,完成補正公投法,真正地還權於民。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