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不當入股!證監會向保薦機構開放離職人員信息比對服務

人民網北京6月2日電 (黃盛)6月1日,證監會在官網上發佈《關於提供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信息查詢比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證監局協助向保薦機構提供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信息查詢比對服務;各證監局接到查詢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保薦機構反饋結果;原則上保薦機構對一家發行人僅可提交一次查詢申請。

這是證監會在6月1日正式實施《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以下簡稱《指引》)後,針對系統內離職人員不當入股行爲進行嚴查的,又一落地舉措。

據悉,《指引》對“不當入股”情形進行了明確,即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利用職務影響謀取投資機會、入股過程存在利益輸送、在入股禁止期內入股、作爲不適格股東入股、入股資金來源違法違規等情形的,屬於不當入股等情形。

此次《通知》是根據《指引》要求,明確了開展輔導工作的保薦機構,在擬公開發行並上市或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提交輔導驗收申請前,向發行人所在地證監局提交查詢申請,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承擔的核查責任

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李維友在5月28日的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建立獨立複覈制度,對涉及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的發行上市(掛牌)審覈過程進行復核,主要是爲了確保審覈過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規。按照制度安排,複覈一般是在審覈基本結束以後啓動,複覈的時間不計入審覈註冊的時限

李維友表示,證監會堅持刀刃向內,研究制定禁止系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的一攬子制度措施。在加強廉政監督管理、完善獨立複覈制度的同時,明確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公開發行並上市或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的核查要求,對屬於規範範圍的離職人員突出靶向監管、壓實中介機構覈查責任、維護市場“三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