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明天三度協商 民團提4項訴求、盼速通過修法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舉行第三次黨團協商,臺灣拒菸聯盟今天向立院各黨團發出陳情信,並懇求立法院長游錫堃挺身而出主持協商,朝野合力、飛速通過修法。(中時資料照/郭吉銓攝)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進行過二次黨團協商,多項關鍵條文被保留,包括禁止加味煙、印製大幅警示圖文、管制新型煙品等,明天(29)將舉行第三次黨團協商。臺灣拒菸聯盟今天向立院各黨團發出陳情信,並懇求游錫堃院長挺身而出主持協商,朝野合力、飛速通過修法。
由158個家長、醫事及社福團體籌組的臺灣拒菸聯盟,今天向立院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各黨團、院長,以及關心此法案的委員發出陳情信,提出4項訴求:不可放棄「禁止加味煙品」、不可放棄「印製大幅警示圖文」、不要縱容「加熱煙載具隨便行銷」、不要縱容「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字眼」。
臺灣拒菸聯盟表示,國際研究早已證實加味煙品多是年輕人的入門煙,爲此歐盟28個會員國於2020年全面執行「禁止販售包含薄荷煙在內的所有加味煙品」;而美國除已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等加味煙,目前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已進一步修法終止「薄荷」作爲菸草加味,預估2023年即通過執行禁止所有加味煙,以防止下一代開始接觸煙品。
「煙品容器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及素面包裝」是嚇阻年輕人接觸煙品的有效政策,更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十多年來的菸害防制主力政策之一,全球已有134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煙品容器印製警示圖文」,臺灣雖在其中,但現行印製面積僅35%,排名全球倒數第4。臺灣拒菸聯盟認爲,政院版修正條文將警示圖文加大至85%,並非全球前三,不過是搶進世界前20強之列而已!
另外,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將加熱煙載具視爲加熱煙一體,即使再次修正,僅於第12條規範「載具不能廣告」,但對於販賣載具給未成年人、網路販售載具、商店陳列展示載具,載具印製警示圖文通通沒有規範,等於還是任由加熱煙載具隨便行銷,學生輕易就可以買得到。
臺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各大跨國菸草公司爲因應政府一禁(電子煙)一管(加熱煙)政策,都把加熱煙的菸草柱及載具各自命名,現今臺灣已出現加熱煙品牌「iQOS」、「lil」、「glo」、「Ploom」等跑馬燈或招牌高掛;政府若以政院版方式開放加熱煙,店家極可能以合法(加熱煙)掩護非法(電子煙),可以在同一家店購得,等同加熱煙及電子煙「雙開」。
臺灣拒菸聯盟也呼籲政府,不要縱容「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字眼」。政府草案規劃以「健康風險評估」來做爲加熱煙的嚴管機制,即使再次修正,在第12條規範「不能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做宣傳」,但「健康風險評估」本身就是一種誤導性字眼,誤導國人以爲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是危害較低的煙品,而且還是政府掛保證,有鼓勵民衆使用之嫌,不僅WHO發佈聲明譴責,也將落入煙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