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違法生產使用小型鍋爐等行爲 市場監管總局公佈“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市場監管總局今天公佈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十批典型案例。

據瞭解,今年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執法爲民,聚焦羣衆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鐵拳”行動,查辦了一批與羣衆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案件。嚴厲打擊違法生產使用小型鍋爐等行爲是“鐵拳”行動的重點內容之一,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佈如下:

一、安徽省涇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安徽中煊鍋爐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銷售案

2023年10月24日,安徽省涇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安徽中煊鍋爐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銷售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涉案鍋爐1臺、違法所得1.09萬元,罰款35萬元。

2023年10月2日,涇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安徽中煊鍋爐有限公司進行專項檢查,發現當事人成品倉庫內存放1臺未標註水容積和製造許可證編號的鍋爐。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自2019年12月23日成立至案發之日,共違法生產8臺鍋爐,已銷售7臺。執法人員對該臺涉案鍋爐依法查封,並要求當事人對已售出涉案鍋爐全部召回。經覈實,已售出的7臺涉案鍋爐均已報廢處理或召回。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涇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鍋爐使用量大面廣,安全要求高,各國對鍋爐產品均實施嚴格監管。我國對鍋爐製造單位實施行政許可,以保障製造單位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和質量控制制度等。一些企業片面追逐利益,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逃避監督檢驗,產品安全性能無法保障。本案從生產源頭查處、打擊違法生產鍋爐行爲,對不法生產單位形成有力震懾。

二、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廈門富泰華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案

2023年7月21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廈門富泰華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生產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02萬元、罰款10萬元。

2023年5月31日,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廈門富泰華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售出的3臺蒸汽發生器額定壓力均爲0.7MPa、水容積均超過30L,與其合格證上標註的參數不一致。經查,當事人共向某膠合板廠、某實業有限公司、某木製品廠銷售了3臺標示額定容積爲29.5L的蒸汽發生器,這3臺蒸汽發生器均由當事人生產設計、安裝和現場調試。根據檢測機構出具的《使用單位水容積測試報告》,上述3臺蒸汽發生器測試水容積遠超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等於0.1MPa,屬於《特種設備目錄》範圍內“鍋爐”,當事人須取得相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才能生產。截至案發,當事人未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違法所得1.02萬元。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海滄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爲逃避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等法定監督管理,將危險性較大、應當納入特種設備監管的鍋爐產品的參數虛標造假,屬於典型的“大容小標”行爲,可能導致使用者忽視鍋爐使用中的真實風險,不按照鍋爐的安全管理要求使用設備,帶來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鍋爐“大容小標”等違法行爲,以預防和減少鍋爐事故的發生。

三、浙江省平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溫州鐳盟熱能設備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案

2023年8月12日,浙江省平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溫州鐳盟熱能設備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活動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涉案鍋爐、罰沒款35.9萬元。

2022年11月2日,平陽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溫州鐳盟熱能設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從事鍋爐生產活動,現場查獲鍋爐設備半成品5臺,當事人未能出示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經查,自2022年5月起,當事人在未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情況下,擅自生產銷售1臺LWS0.1-0.7-YD型號鍋爐、7臺LSG0.25-0.4-S型號鍋爐、15臺LSG0.25*2-0.4-S型號鍋爐,貨值33.52萬元,違法所得25.9萬元。平陽縣市場監管局將退回的5臺鍋爐和現場查獲的5臺半成品鍋爐進行去功能化處理,其餘18臺涉案鍋爐通過案件線索移交至4省13市市場監管部門處置。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平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鍋爐是一類結構複雜、具有高溫高壓特點的特種設備,未經許可生產鍋爐屬於嚴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產品質量安全無法保證。本案的查處,震懾了違法者、警示了經營者,保障了鍋爐生產秩序穩定。

四、江蘇省東臺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揚州太平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案

2023年10月7日,江蘇省東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揚州太平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萬元。

2023年8月16日,東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東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新購入的蒸汽發生器涉嫌虛假標註參數,遂追溯至上述蒸汽發生器的生產單位揚州太平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大容小標”方式,將涉案鍋爐虛標僞造爲非特種設備目錄的蒸汽發生器產品以逃避監管,且鍋爐在銷售、交付使用過程中未進行檢驗。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東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爲保證鍋爐產品安全質量,《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確要求鍋爐設計文件應當經過專業的檢驗機構鑑定後方可用於製造,製造過程應當經過專業的檢驗機構監督檢驗。不法企業往往爲了降低生產成本、規避安全監管,虛標鍋爐參數,以鍋爐“未列入《特種設備目錄》”“不需監管檢驗”吸引買家,獲取銷售競爭優勢,必須依法對此類違法行爲予以嚴厲查處。

五、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樂山市樂鍋鍋爐有限公司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案

2023年8月30日,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樂山市樂鍋鍋爐有限公司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3.4萬元、罰款4萬元。

2023年3月8日,樂山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崇州市市場監管局移送的線索,對樂山市樂鍋鍋爐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2022年3月至6月期間,當事人分別向四川某能源設備有限公司、樂山某鍋爐設備有限公司銷售、交付由其生產的承壓爲0.8MPa的蒸汽發生器各1臺,銷售金額合計13.4萬元。上述2臺蒸汽發生器隨後分別被銷售到崇州市的兩家企業。這2臺未經檢驗的蒸汽發生器此前經成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技術鑑定,屬於特種設備(C級鍋爐),應納入特種設備管理。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樂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鍋爐長期在高溫下帶壓力運行,具有爆炸危險性。爲保障鍋爐產品質量安全,在製造過程應當逐臺經由專業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使用特種設備的行爲,將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保障落到實處,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安全就在身邊”。

六、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市粵威鍋爐有限公司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案

2023年6月7日,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廣州市粵威鍋爐有限公司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涉案鍋爐4臺、違法所得3540元,罰款19.8萬元。

2022年8月31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東莞市市場監管局提供的線索,對廣州市粵威鍋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共製造、銷售2種型號的蒸汽發生器10臺,通過“大容小標”的方式虛假標註容積參數,涉案產品未經監督檢驗。截至案發,當事人已召回涉案產品4臺,另外6臺因客戶經營不善倒閉未見或使用中損壞已作廢品處理無法召回,違法所得3540元。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生產單位將鍋爐實際參數標低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爲,一旦因使用不當發生事故可能會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同時,通過虛標參數造假逃避監管、降低成本,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本案的查處,警示了經營主體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自身的經營行爲,自覺維護良好市場環境。

七、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省顯通安裝有限公司鍋爐重大修理後未檢驗案

2023年4月2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山東省顯通安裝有限公司鍋爐重大修理後未檢驗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5萬元、罰款5萬元。

2023年3月9日,鹿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山東省顯通安裝有限公司鍋爐重大修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鍋爐修理後未接受監督檢驗。經查,涉案鍋爐已經修理完畢並已經投入使用,但當事人未能提供鍋爐重大修理的監督檢驗報告。執法人員當場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當事人於2023年3月17日前改正。2023年3月21日,執法人員再次進行檢查,當事人仍未能提供鍋爐重大修理的監督檢驗報告。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鹿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鍋爐重大修理的監督檢驗是保障鍋爐修理質量的重要手段,是在企業自檢基礎上由專業技術機構對重大修理過程實施的驗證性檢驗,屬於強制性法定檢驗。鍋爐重大修理後未經監督檢驗,可能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本案的查處,打擊了從事鍋爐重大修理卻未經監督檢驗的違法行爲,警示相關經營主體合法合規生產經營,切實保障鍋爐修理質量安全。

八、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吳江區橫扇漂染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案

2023年4月24日,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吳江區橫扇漂染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規定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2萬元。

2023年2月9日,吳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蘇州市吳江生態環境局移送的線索,對吳江區橫扇漂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將已停用的燃煤鍋爐改造成生物質顆粒燃燒鍋爐使用,但無法提供該鍋爐的有效檢驗報告,且未進行變更登記。執法人員現場開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鍋爐,在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2023年2月22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涉案鍋爐仍未經檢驗且正在使用。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吳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對當事人擅自改造鍋爐卻不變更使用登記、不經監督檢驗的違法行爲依法懲處,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提升了特種設備的安全水平。

九、浙江省平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溫州康泰皮業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案

2023年4月26日,浙江省平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溫州康泰皮業有限公司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萬元。

2023年2月13日,平陽縣市場監管局對溫州康泰皮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在用承壓蒸汽鍋爐1臺,其設計壓力爲0.09MPa,現場壓力錶顯示壓力0.25MPa,水容積6700L,且2個安全閥上壓蓋6塊鐵塊,當事人無法提供鍋爐的檢驗合格證明。經查,該承壓蒸汽鍋爐製造單位宿遷市某鍋爐廠,製造日期2022年4月,額定工作壓力爲1.25MPa。2022年9月2日,該鍋爐廠將上述鍋爐額定工作壓力從1.25MPa低標爲0.09MPa,並出具相關資料,2023年2月5日,當事人投入使用該設備並借用外力超額定工作壓力運行,上述設備水容積6700L,實際運行壓力大於0.1MPa,屬於《特種設備目錄》中的承壓蒸汽鍋爐。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平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鍋爐廣泛應用於食品加工、紡織印染、居民服務、木材和金屬製品生產等行業,生產、使用參數標註合法合規、清晰準確的鍋爐是經營主體的法定責任,是保障鍋爐安全的必要措施。本案的查處,打擊了虛標(標低)鍋爐設計壓力參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等違法行爲,也爲企圖通過此類方式逃避監管的經營主體敲響了警鐘。

十、浙江省蘭溪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蘭溪市吉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案

2023年1月19日,浙江省蘭溪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蘭溪市吉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2萬元。

2022年9月30日,蘭溪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蘭溪市吉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6臺蒸汽發生器銘牌上均標註“產品型號LHS1-0.09-YQ,工作壓力0.09MPa”,其中正在使用的2臺蒸汽發生器壓力錶指示0.6MPa,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上述蒸汽發生器的有效檢驗合格報告。經查,上述蒸汽發生器的實際水容積爲955.15L,遠超30L,且壓力大於0.1MPa,屬於《特種設備目錄》中的承壓蒸汽鍋爐。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蘭溪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使用參數虛假標註的蒸汽發生器,實爲納入國家規定管理的特種設備,其生產、使用均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由第三方技術機構進行監督檢驗,否則產品安全性能無法得到保障,很容易引發安全事故。本案的查處,警示經營主體應當選用符合國家質量安全要求的鍋爐,並依法合規使用。

(總檯央視記者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