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遭判賠百億「跌停鎖死」 母公司廣達股價下跌1.6%

廣明光電總經理何世池。(圖/記者邱倢芯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廣明光電(6188)於美國惠普(HP)提出訴訟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法,去年底遭法院判決應賠償4億3865萬美元(約新臺幣131億元),聯邦上訴法院日前還裁定,惠普可以取得廣明幾乎全部資產,更讓廣明陷入困境。今(8)天股市一開盤,即以跌停32.1元開出,一價鎖死到底,只成交1278張,還有2萬4225張委賣單高掛。

這件事也導致廣明公司廣達電腦(2382)股價拖下水盤中最低報69元、跌幅一度超過3%,最後收盤價70.8元,跌1.67%。

2019年10月,廣明已經遭判賠惠普1.76億美元(約新臺幣53億元),不過今年初,美國法院最新裁定,賠償金額要提高至4.39億美元(約新臺幣133億元)。

沒想到,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日前進一步宣告惠普可取得廣明所有現金工廠專利權,恐衝擊廣明未來營運

廣明光電總經理何世池7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與會計師律師以及更多專家商討意見,提出上訴;此外,惠普也沒有提出任何資料作爲證據,加上廣明僅是代工廠,與惠普並無直接交易關係全案仍有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之可能。

面對逾百億元的賠償,廣明表示,將採取3大行動反擊,包括舉發惠普證人說謊、研擬持續上訴,同時請益更多律師與專家協助。

據悉,此訴訟爲惠普2013年針對2004年至2009年光碟機價格,向Sony、Toshiba、Hitachi-LG Data、Panasonic、NEC、Samsung、廣明及子公司提出反托拉斯訴訟;除了廣明外,其他公司皆與惠普和解。

廣明光電發言人李志仁表示,其他被告都是品牌商,願意與惠普和解,是因爲有直接交易的關係,但廣明「只是代工廠」,與惠普並無直接交易關係,和其他被告的交易模式也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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