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男撿錢 送警途中車禍孕妻亡侵佔不起訴

撿到3000元的蕭姓男子送警途中發生車禍,懷孕妻子往生,被控侵佔罪不起訴。

住在新北蘆洲罹患口腔癌的蕭姓男子在臺大醫院停車場撿到3000元,返家後騎機車載着懷孕子妻子到警局送請失物招領途中,發生一屍兩命的車禍,命運悲催的蕭男還被辦侵佔,臺北地檢署偵查後,確認蕭男遭逢人生重大變故,沒有犯罪故意,且失主替蕭男求情,檢方以蕭男沒有犯罪故意,將他不起訴處分

蕭姓男子是在今年6月13日在臺大兒童醫院停車場繳費機旁撿到3000元現金,蕭男急着回家照顧懷孕妻子,於是打算回家之後再將拾獲的現金送到警方,不過,當蕭男回家改騎機車載着孕妻前往派出所途中,竟然發生車禍,妻子及未出世的孩子因而往生。

遺失金錢的蔡姓女失主向警方報案,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定撿到錢的是蕭男,於是依侵佔罪嫌偵辦,並通知蕭男到案,蕭男當時就歸還失主拾獲的金錢對不斷道歉,不過警方仍必須依法移送蕭男。

檢方開庭時,蔡女主動向檢方爲蕭男求情,希望法院不要處罰蕭男。

檢方調閱新北地檢署的相驗紀錄及車禍肇事報告,確定蕭男撿到錢的當天發生了一屍兩命的車禍,蕭男並未說謊,而蕭男生髮人生重大變故,可能慯心遺忘撿到錢的事,失主也原諒並代爲求情,認定蕭男沒有犯罪意圖,將他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