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禁端午任何龍舟活動 2個月前翻舟「17人溺死」
▲廣西桂林市2個月前才發生龍舟翻覆17死的事故。(圖/翻攝自新華社,下同)
端午節划龍舟是流傳已久的習俗,但廣西桂林市灌陽縣政府近日發佈公文,「禁止組織舉辦龍舟活動」,引發當地民衆熱烈討論。灌陽縣委周恆志證實,是根據桂林市水上安全會議和市體育局的要求下發,與4月21日龍舟翻覆釀17死的意外事故有關。
據《華夏早報》報導,灌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市的公文表明,「根據2018年6月15日桂林市水上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審批舉辦龍舟活動的相關要求,我縣目前尚不具備舉辦龍舟活動的有關條件。經研究決定,2018年端午節期間禁止單位或個人組織舉辦任何形式的龍舟活動。」
公文中還強調,「同時,要求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做好端午節期間的旅遊觀光、市場交易、安全秩序、後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確保全縣人民過上一個安樂祥和、安全有序的端午節。」
▼灌陽縣發公文禁止端午節龍舟活動。(圖/翻攝自華夏早報,下同)
縣委宣傳部部長周恆志指出,桂林對下轄各縣區舉辦龍舟活動的條件進行了嚴格的評估和審覈,條件一共有8條,只記得「賽道淨水深三公尺的條件灌陽是不符合的」,與4月21發生的龍舟傾覆事故也有關係。
據瞭解,廣西桂林市在4月21日發生過龍舟傾覆事故,當時桃花江魯家村河段有2艘龍舟在進行競渡演練,沒想到經過攔堰水域時發生失控翻覆,約有60人落水。這起龍舟翻覆事故最後造成17人不幸罹難,2名帶頭組織活動的人被公安機關扣查。
禁止龍舟活動的消息迅速傳開,桂林市全州縣有網友爆料,全州縣人民政府也下達公文,雖然允許在端午節划龍舟,但舉辦的負責人和參與人員必須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全州縣發文表示可以划龍舟,但負責人和參加人員必須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