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藥基金衛福部承諾3年達百億 病團盼快增新藥給付

健保署長石崇良。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賴清德宣示二○三○年減少癌症死亡率三分之一,爲此先成立癌症新藥基金(簡稱癌藥基金)增加民衆用藥可近性,衛福部承諾三年內逐步達百億規模。對此,癌症病團認爲,基金應成立專家委員審覈監理,且應納入包括病友在內的各界聲音。政府也應該盤點健保新藥給付與國際治療指引落差,以癌藥基金協助,逐步趕上。

癌友生命與時間賽跑,但平均卻得花兩年等待新藥納入健保給付,即使獲得給付也限縮給藥條件,臺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表示,據調查僅三成癌友有藥可用,七成癌友必須自費用藥。癌症希望基金會則於二○二二年針對癌友調查,發現逾過二成癌友自費超過百萬元。

這對家庭經濟造成的衝擊不言可喻,更存在醫療階級化的隱憂。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指出,曾有肺癌病友家屬分享,母親接受基因檢測後,確定有符合使用某新藥的基因,經醫師建議自費用藥迄今三年多,腫瘤幾乎消失,但藥費已快要耗盡家產。

嚴必文說,健保署設置的藥物給付條件,部分並非基於科學實證,純粹因財務衝擊過大,於是縮減用藥對象,節省健保開支,「這對病人十分不公平。」

臺灣癌症基金會自二○一九年起,提出癌症新藥基金構想,今年總統大選前,有十多個病友團體共同提出訴求,終成衛生政策,並參考英國制度,規畫以尚未完成三期臨牀試驗的新藥爲主,已上市藥物不在此限。

蔡麗娟表示,癌藥基金可作爲過渡型機制,但爲確保基金永續運作,必須經過法制化流程,目前已有九十二位立委、十二項修法版本,包括癌症防治法修法、另設健全醫療發展條例等解方,且必須設置專家審議委員會監理,除藥物經濟學、倫理專家外,也應該納入病友團體角色,政府也應協助病團賦能,增加與專家交流。

癌藥基金年底將公佈作業要點,嚴必文表示,該作業要點應明確訂出納入藥品範疇,並確保財源穩定性,否則可能會重蹈英國第一代藥品基金,因財務規模不斷膨脹後破產的經驗,且新藥兩到三年後得評估是否迴歸健保,因此,必須瞭解新藥所需預算後,適度增加新藥預算以確保藥品可以納入健保給付。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本報資料照片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圖/嚴必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