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凱鈞》寒蟬效應 加速臺灣菁英出走

獨董愛用卸任官員

臺灣法學者的學識淵博自不待言,本次修法即代表他們以及立院諸公,對於獨立董事職權的看法與國外主流一致,認同獨董是公司依法行事的監督者。至於臺灣某些上市公司偏愛用董事長的親友,或民代與卸任官員擔任獨立董事,純粹是一種「橘逾淮爲枳」的偏差,將原本屬於「監督」的職位添加上了「酬庸」性質。若欲解決此問題,必須改變企業文化,而非直接視獨董一職爲酬庸,這點不言自明。故一人若具備公司獨董身分,在不辨明此人實際作爲前,不可能就逕行認定此人與此公司「利害關係一致」,產生「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等問題,這完全違反「獨董」這個職位的本質。

然而,在修法時頭腦敏銳的法政菁英們,到了面對管中閔這個實例時,彷彿都糊了。學者們不出來澄清獨立董事職權之真義尚且不論,他們所培育出來的優秀臺大生,可以置原法律,及原本就因大學行政流程的龜速,而在人事兼職等事務上產生的「追認制」習慣於不顧,高舉「利益迴避」、「違法兼職」大旗追究!

至於所謂未完成校方程序就先兼任獨董所以違法雲雲,則更屬自欺欺人,臺灣高校行政程序曠日廢時,作業期極爲冗長,如果要重視「效率」的公司企業等大學耗時動輒3個月才能讓應聘的獨立董事上任,勢必會削弱上市公司尋覓學者擔任獨董的意願。那問題又回來了,如果公司不任用看似較爲客觀公正的學者擔任獨立董事,那是否等於卡死了改革臺灣獨立董事制度的道路,讓董事長覺得找一個麻煩多多的公立學校學者,還不如聘僱卸任民代、官員、以及近親屬來得方便有效?

所以追認制是必然,只要有相關常識者都可以理解。臺大學生以及學者隨教育部高官起舞,是真的法律以及邏輯觀差勁如斯,還是希冀藉由表演來獲得某些「長輩們」關愛的眼神?

大多回溯同意任用

據稱臺大有140位教授擔任獨董,都是採取這樣回溯同意的方式。而顧立雄則迴應,臺大其他老師如果也有這樣狀況,他會要求證交所依照公司治理來查清楚。一場充斥着基本邏輯謬誤的「拔管」大戲,與唐代酷吏來俊臣用盡手段羅織他人入罪一樣,成百上千公立大專院校的教授學者們將一併被連帶處置。

不論未來金管會是否將要徹底依照雙重標準「放綠打藍」,還是一體公正處理,都勢必造成臺灣學術以及企業的寒蟬效應,加大不願蹚渾水的臺灣菁英們出走意願。這卻很可能正是某些人的私心,因爲他們就可以更容易的壟斷臺灣的各項資源與職位。臺灣一旦政經教全方位沉淪,他們反而獲益更多。這種禍臺心態,比單純的統獨藍綠立場劃分敵我,更爲可鄙。

威瑪共和以當代最優秀的法學體制和政治制度,卻培養出納粹主義,足爲前車之鑑,告訴我們所有制度的核心是「人品」。政治鬥爭已經讓臺灣失去了過去的機遇,如果沒了它,臺灣法律條文修得再優秀,也無法避免臺灣走向沉淪。(作者爲武漢大學兩岸與港澳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