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黑二代」入獄前又耍狠 賓士撞仇家逼籤50萬和解下場曝

▲萬少丞於前年入獄服刑報到前兩月,因不滿徐姓男子開車太囂張,竟與男友人追撞甚至逼迫徐男籤50萬和解。(圖/ETtoday新聞雲)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夜店警案主謀「黑二代」萬少丞,前年入監前又惹事!他與陳人瑋共乘一輛賓士轎車,尾隨徐姓駕駛的馬自達轎車,在內湖故意衝撞,要脅徐男告訴警察要自行和解車禍糾粉,竟強逼徐男簽下50萬車禍和解書士林地院依毀損罪判萬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陳人瑋則依毀損罪判6月徒刑、強制罪判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

萬少丞因2014年犯下聚衆鬥毆致人於死罪,火爆的他在前年6月入監服刑前的4月16日凌晨,搭乘友人陳人瑋的賓士轎車行經內湖金龍路,故意衝撞徐男駕駛的馬自達轎車,甚至持刀械砸毀玻璃毀損徐男車輛。兩人要脅徐男,要他告訴警察「要自行和解」,甚至強迫徐男簽下和解書並且承諾賠償50萬元。

萬少丞審理時自白「我承認有毀損,但動機是我跟陳姓男子的弟弟陳亞豪仇恨,當天要和陳亞豪談判,所以徐男開車載陳男哥哥到內湖成功路上要談判」,對方一看他們卻不敢下車,想開車落跑,所以他纔會叫陳人瑋開車追上去,在金龍路追逐時,叫陳沖撞他們、讓他們下車。

陳人瑋否認有強制徐男簽署和解書,辯稱當天他踩煞車車子就打滑;萬少丞則表示「叫我撞,我也不一定會撞,因爲我的賓士比馬自達還要好,如果要撞我會吃虧」。

徐男則表示萬、陳下車就開始砸車,他與友人在車上躲着不敢下車,後來是有路人看到報警,警察剛到還沒靠近他車子前,陳人瑋就彎身靠近他說,「要跟警察講我是車子打滑發生車禍」,所以警察來了之後,他不敢說實情,則告訴警察是車禍,陳人瑋則跟警察說要自己和解。

法官審酌,萬少丞、陳人瑋遇事不思理性解決,則選擇蓄意衝撞車及砸車行爲,共同犯毀損罪,各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陳人瑋逼迫徐男籤車禍和解書行爲觸犯強制罪,再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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