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佔285元 臺東女員工緩刑需付國庫「這金額」

臺東某食品原料店女員工刻意漏開發票並侵佔商品價金,3件商品包含食鹽、葡萄乾和酵母粉,總計285元。(蕭嘉蕙攝)

臺東1名周姓女子任職於食品原料店,去年11月間替顧客結帳時,刻意漏開發票並私藏商品價金285元,食品原料店廖姓負責人盤點時發現商品短少,調閱監視器得知員工侵佔,臺東地方法院依業務侵佔罪,判周女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支付國庫1萬元。

26歲的周姓女子是臺東某食品原料店員工,去年11月1名顧客到店內消費,購買了1包臺鹽高級精鹽、1包智利葡萄乾和1袋法國酵母粉,3件商品總計285元,不料,結帳時周女企圖以漏開發票的方式躲避盤點,並利用職務之便,將285元現金佔爲己有,直到廖姓負責人盤點時發現營業額與商品數量不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一看,原來是周女侵佔商品帳款。

周姓女員工在警詢和偵查中坦承不諱,法官依業務侵佔罪,判處周女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1萬,另外犯罪所得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