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衝擊國內就業 攬才專法在臺學歷折抵卡關
國發會劉鏡清主委(右)接受美國商會「2024臺灣白皮書」。(國發會官網)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7日初審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才滿足一定條件,可適用我國身心障礙及長照的部分服務。不過在外國人才在臺就業申請永久居留時,可將在臺學歷納入折抵續留時間的相關條文,因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質疑「專業工作」定義甚廣,恐排擠國內就業,暫時卡關。
近來AI、半導體等新興科技商機火熱,各國都在搶人才,爲吸引初次來臺工作的外籍人才,經濟委員會今日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2條有關外國人才取得居留證,後續因故變更居留原因的相關規範,朝野一致同意迴歸「 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朝野也同意增訂第21條之1,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才,滿足一定條件,如合法累計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等,可適用我國身心障礙及長照的部分服務,且若永久居留許可遭撤銷,又沒有取得我國國籍者,則不再適用。
不過在第14條擬對外國人在臺從事專業工作,放寬申請永久居留的續留期間折抵,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在臺取得學士學位可折抵1年,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臺取得博士學位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可折抵1年等內容,鄭天財認爲「專業工作」的定義太寬,甚至包括外語教師,恐衝擊國內就業,因而持反對意見。
民進黨籍召委邱議瑩則強調,修正此法主要還是吸引外籍人才,因全球都在搶人才, 認爲只是增加在臺學位可納入永久居留的續留折抵,不影響國內就業。不過因鄭天財仍堅持針對第14條再多做協商,邱議瑩最後裁示第14條保留送協商。
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來臺念英語系的外籍生相對較少,不至於排擠國內教師就業,且專業定義應依照企業需求,以2022、2023年統計來看,可以折抵1年的外籍人才約501人,可折抵2年的有197人,適用人數非常少,且國發會評估到2030年需要40萬的人才,目前供給量是26萬多,還有14萬多的人力缺口,希望立委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