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爭議 嘉縣中市調解成功率3成
嘉義縣衛生局醫療糾紛調解機制,4年多來成功調處30件醫療糾紛案,讓衛生局獲110年度醫療事故關懷服務「公務組」績優獎。(嘉義縣衛生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近年醫療糾紛頻傳,爲避免醫療院所、醫生和當事人頻頻跑法院,衛生福利部推出「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劃」,由各縣市自主參與,以自提協調方案,自組委員小組建立調解平臺爲醫病解決醫療糾紛,包括嘉義縣、臺中市調處成功率皆達到3成以上。
嘉義縣有4家醫院、267家基層診所,近年因網路發達,民衆蒐集資料方便,醫療糾紛頻傳,衛生局2013年結合南區醫療網,輔導轄區醫院和醫師公會成立醫療糾紛關懷小組,2018年在衛福部經費支持下,結合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和中醫公會,加上律師、第三方公正人士,建立一套醫療糾紛調解機制。
嘉縣衛生局醫政科長林淑華指出,醫療調處最重要的調解會,多數只有1場1小時,除讓醫院、醫生和患者充分表達,還要讓專業委員介入調解,堅守不評判過失原則下,以公正第三方角色協助釐清爭議,儘量在時間內讓雙方達成共識;如協調破局,極可能就進入司法程序。
雖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走上法院的案子仍佔多數,不過嘉縣已有近3成案件成功調解,進入訴訟案件逐年下降中,此制度也更讓衛生局獲110年度醫療事故關懷服務「公務組」績優獎。
曾參與臺中市衛生局醫糾協調的承辦人指出,臺中市在醫療調處前會向病人或家屬先了解其訴求,並要確定病人及醫療機構雙方都有意願調解,纔會召開調處會,在會議開始前請兩方勾選是否願意在會中面對面調處;流程上先請病人端先向調處會陳述表達,之後聽取醫療院所的說法,最後再依兩造意願協調。
他表示,臺中市衛生局調處委員都是律師和專業醫師組成,並由律師擔任主持人,避免醫療糾紛當事民衆認爲有醫醫相護的嫌疑,且由律師擔任調處委員,可以就法律層面給兩邊分析因果關係與利弊,增加調解成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