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列高風險!社工追蹤25次6歲女童仍遭虐殺
南投草屯鎮一名6歲吳姓女童住在父親派遣公司的宿舍,春節前小年夜疑遭父親邱姓同事拿藤條虐打,被推下樓昏迷死亡。女童生前被列「高風險」、社會局還曾訪查25次,卻因被認爲無立即危險,讓她身陷危機;女童曾透露常在宿舍被欺負,因缺乏證據,社工人員竟沒繼續訪查,輕忽女童傷勢,斷送一條無辜生命。
據瞭解,6歲吳小妹妹父母親早就分居,哥哥跟着媽媽住,吳小妹則是跟着爸爸討生活,但2012年10月社工開始訪察時,女童曾透露自己被打,父親反駁是女童自己弄傷,11月社工第3次訪察沒有再追問女童遭欺負的事,12月社工到吳小妹母親住處,似乎已忘了這回事,直到2013年1月父親被派到高雄工作,社工訪察時已找不到人,沒想到隔不到一個月,女童就傳出遭人推下樓。
社會局雖表示曾上門家訪6次,電訪追蹤19次,但對於已列高風險家庭的個案,且發現女童手有刺傷、結痂,卻只因女童講不清楚,就認爲沒有立即危險。對此,南投社會處人員說,「我們同仁在訪視的過程,妹妹都有提到被欺負,可是她在指認的時候,她也沒有辦法,很明確地指認說,到底是那一位有傷害到她……。」南投社會局說,實際上曾到過女童爸爸的公司做訪問,同事有看到妹妹的傷口,指甲有小結痂、小紅點,也沒有外傷,但女童每次的回答都不一樣。
已被列爲高風險家庭的吳小妹早該被救,卻因大人疏忽,這問題誰該負責?社會局認爲一切照法律程序,2012年11月開始到2013年,就有6次家訪和19次電訪,但25次的關心訪問,結果仍是女童活活遭虐死亡。社會局列高風險家庭,還是讓女童被虐死,似乎25次查訪都流於形式,尤其早在2012年10月女童就發出求救訊號,卻只是照規章辦事。
或許早一步安置女童也不會持續身陷在危險環境中,將重心放在工作的父親,漠不關心的母親,對於女童的死,全都難辭其咎。加上社工沒有警覺,持續追蹤,也難撇責任,大人的輕率了事,社工慢動作的疏失,對於女童的死,全都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