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書豪之名創黨 行政法院定讞不準

林書豪所帶起的「林來瘋」也延燒到臺灣政治,有人想用他的名字組個「林書豪黨」,遭法院駁回。(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球員林書豪是許多人的偶像,但沒想到「林來瘋」會以這種方式延燒臺灣。有1位男子改名爲「朱林書豪」,想組個「林書豪黨」遭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16日最高行政法院認爲,取「林書豪黨」容易連想到NBA球星林書豪,而判他敗訴,駁回朱姓男子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朱姓男子2012年3月成立「林書豪黨」,英譯「Jeremy Lin Party」,遭內政部駁回申請。於是他改名爲「朱林書豪」,再次申請。內政部以容易連想到球星林書豪,也不符合人民團體法規定政黨設立宗旨並有違民法規定,不予申請政黨備案

朱姓男子對駁回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且人民團體法並未規定政黨名稱如何選用。他認爲只是以「林書豪」爲政黨名稱是基於創意,不傷大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爲,林書豪黨的英譯黨名與球星林書豪的名稱完全相同,會誤導公衆以爲此政黨是林書豪所號召成立的,有影射消費林書豪之嫌,不符人民團體法規定的政黨設立宗旨,且用他人名字作爲政黨名稱,有違民法規定,有違民法規定,駁回朱男之訴。